残疾人申请离婚,对方不同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 如果法院确认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性,即使对方不同意,也允许离婚。 关于残疾人不同意离婚的处理方法,以下由富华法律网络小编详细回答。
一、残疾的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处理
1、残疾人提出离婚,对方不同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 如果法院确认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性,即使对方不同意,也允许离婚。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五)其他夫妻感情破裂的。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判决不允许离婚后,双方又分居一年以上,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父母和孩子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解除。 离婚后,子女由父母直接抚养,也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孩子也有养育、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2岁的孩子,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 对年满2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不能协商抚养问题的,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孩子八岁的,要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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