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主张离婚的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方式。 这就是说,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法定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对方不同意的,法院可以作出离婚判决。 关于对方不同意离婚该怎么办,以下由富华法律网络小编详细回答。
一、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1、对方不同意离婚的,主张离婚的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方式。 即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法定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对方不同意的,法院可以作出离婚判决。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根据第1079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五)其他夫妻感情破裂的。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判决不允许离婚后,双方又分居一年以上,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如果不应诉会怎么办
1、起诉离婚,法院要求对方应诉,对方不应诉的,法院进行缺席审判。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载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答辩书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原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7条缺席审判
被告提出传票,无正当理由不能拒绝法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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