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在现实生活中,从事高危工作的人在工作时最容易受伤。 因此,受伤后,需要去医院进行残疾鉴定等。 那么工伤第二次手术休息几天? 为了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知识,富华法律主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了解吧。
一、工伤第二次手术需要休息多少天
这具体取决于工伤职工的伤情。 根据伤情不同,休息时间也不同,不能一概而论。
虽然可以推翻,但实际操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况将被推翻。
一是当事人对实际伤情的判定超过或者未超过鉴定中规定的某一级别伤残标准。 这样,A说明是被害人,在自行鉴定中受到了9级伤害,B作为赔偿人认为10级没有9级严重,双方可能就鉴定书的内容发生了争议。 b可以推翻a的障碍鉴定。
其次,一方认为鉴定人没有鉴定资格、结论证据不足等鉴定程序违法的,可以申请。 但一般来说,需要注意的是,在没有提起诉讼之前,对方不会因为这么一个理由推翻相应的鉴定结果。
当事人对医学鉴定有异议的,可以向指定医院申请重新鉴定。 同时对障碍鉴定有异议的人,需要说明对鉴定书的一部分有异议。 这样,第二次鉴定人的鉴定就具有了针对性的指导意义。 这样更有效。
这个障碍鉴定被推翻,主要原因是是否明确解决双方心中的疑点,而不是再看。 双方是否达成协议并依法赔偿。 有上述两点问题时,均可向法院申请。
障碍鉴定是指包括交通事故造成的障碍、工伤事故造成的障碍、其他因斗殴造成的障碍等在内的障碍程度的鉴定。
一般由司法部门委托专门的残疾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残疾鉴定机构接受司法部门委托后,在一定时间内出示专业残疾鉴定书。
当然,也可以由当事人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进行伤残鉴定。
二、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第一和第二次的结果一样吗?
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两次工伤认定的结果应该是一样的。 工伤认定是劳动能力认定,如果两次认定结果不同,以最后的认定结果为准。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比较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期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 工伤职工本人不能申请的,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第九条〔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四)工作人员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十八条〔复检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情有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检鉴定。 工伤职工本人不能申请的,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对复检鉴定不服申请重新鉴定的,依照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最终结论。
三、工伤骨折二次手术取钢板费用是否报销
工伤二次手术仍在工伤范围内,取钢板费用可以报销,初次手术时全额报销的,不能再次报销。
工伤伤残赔偿项目:医疗费、伤员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生活保障费、工伤期间工资、交通住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以上是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工伤第二次手术需要休息几天。 如上所述,需要确认工伤员工的受伤情况。 休息时间因受伤情况而异,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存在其他法律问题,请联系富华法律。 专业律师解决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