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能否与患有精神疾病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在一定条件下可以。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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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能否与患有精神疾病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在一定条件下可以。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