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个人可以选择暂时封存社会保险账户,找到新工作后继续缴纳。
也可以作为自由职业者继续支付社会保险。
自由职业者的投保方法如下。
参保人员可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劳动服务所)办理参保手续。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劳动手册、区县社会保障中心印制的《个人账户转移核定表》,填写《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登记(变更)申请表》 (申0-4表)一式两份,由街道(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于每月5-25日向区县社会保障中心办理变更参保人员可于本月5日后到街道(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领取“个人社会保险缴纳卡”,并可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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