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改革不断深化,我国在世界上的经济地位逐步提高。 大家的物质生活也提高了很多,很多人为了方便自己的出行而购买了汽车。 车辆的增加也带来了很多问题,交通肇事致未成年人死亡怎么办? 接下来富华法律小编为您解答这个疑问。
一、交通肇事致未成年人死亡
需要赔偿以下项目。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受扶养人生活费、举行葬礼的交通/住宿费和误工费。 抚养费是案件的关键,看他的近亲现在是否没有劳动力,没有生活来源,你一定会支持。 否定和不支持都可以。
死亡赔偿金为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年
葬礼费用为当地上一年度员工平均工资乘以6个月
一般造成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5万元;
交通费凭票赔偿
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职工平均工资均以当地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依据。
二、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死亡,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人数在三人以上,负有与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金额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事故罪定罪处罚:
(一)醉酒、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无证驾驶机动车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齐全或者安全部件故障的机动车驾驶的;
(四)无号牌或者明知是报废机动车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运行的;
三、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
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公告,自11月2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人数在三人以上,承担与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金额30万元以上的。 依照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事故罪定罪处罚: (一)饮酒、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齐全或者安全装置失灵的机动车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或者报废的机动车而驾驶的。 )5)重载运行时; )6)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 值得注意的是,交通肇事案件是否立案,一是明确事故责任,二是是否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具体标准。 行为人仅为违规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是犯罪论处,不立案。
富华法律小编温馨提示:无论是为了自身安全,还是为了他人的人身安全,我们都要小心驾驶并遵守交通规则。 以上就是富华法律小编为您整理的交通肇事致未成年人死亡相关知识。 希望对工作和学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