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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的民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交通肇事民事赔偿法院是不是有标准

现代社会交通事故因车辆和日数的增加而增加,一般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认定责任,主要负责人承担赔偿费用。富华法律小编为您带来交通肇事的民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的内容。

一、交通肇事的民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额根据一审法院辩论结束前实际发生的金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需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可以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并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确定。

工作时间根据受害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者因伤致残继续中断工作的,中断工作的时间可以计算到规定残疾的前一天。

受害者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被害人没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被害人不能证实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情况的,可以参照上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看护费根据看护人员的收入情况、看护人数、看护期限而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雇用护理人员的,参照当地护理人员从事同等水平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应计算至受害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 受害者因故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

受害者的留后护理应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结合助残器械的配制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由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按照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依据的有关证件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一致。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

受害者确实需要门诊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 被害人本人及其监护人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应当按合理部分赔偿。

6、营养费根据受害者残疾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7、伤残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剩余日后20年计算。 但年满60周岁的,年龄每增加1周岁减少1年; 年满七十五周岁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未减少或者残疾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残疾严重影响劳动就业的,残疾赔偿金可以相应调整。

8、助残器具费用按普通适用器具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如受伤有特殊需要,可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调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殡葬费用按上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工作人员月平均工资标准,按6个月总额计算。

10、被供养人生活费按供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上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到18周岁的被扶养人没有劳动能力,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 但年满60周岁的,年龄每增加1周岁减少1年; 年满七十五周岁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被害人应当依法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 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11、死亡赔偿金按照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年满60周岁的,年龄每增加1周岁减少1年; 年满七十五周岁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居住地或者常住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超过上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伤残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居住地或者常住地的有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制定。

12、超过规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的给付年限或者伤残赔偿金的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伤残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调配辅助器具或者无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赔偿义务人继续支付相关费用5-10年。

赔偿义务人要求以定期金方式支付残疾赔偿金、受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担保的提供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有关费用。 但一审法院辩论结束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金,应当一次性支付。

13、精神损害赔偿金根据残疾情况酌量赔偿。

二、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死亡,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人数在三人以上,负有与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金额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事故罪定罪处罚:

(一)醉酒、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无证驾驶机动车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齐全或者安全部件故障的机动车驾驶的;

(四)无号牌或者明知是报废机动车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运行的;

三、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

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公告,自11月2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人数在三人以上,承担与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金额30万元以上的。 依照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事故罪定罪处罚: (一)饮酒、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齐全或者安全装置失灵的机动车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或者报废的机动车而驾驶的。 )5)重载运行时; )6)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 值得注意的是,交通肇事案件是否立案,一是明确事故责任,二是是否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具体标准。 行为人仅为违规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是犯罪论处,不立案。

以上是富华法律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交通肇事的民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的全部内容。 如果交通事故较轻,只会造成车辆的损害,堵塞交通。 如果很重,司机会死伤,所以路上的司机要注意自己的驾驶安全。 如果存在更多法律问题,请咨询富华法律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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