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知道交通事故的发生,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难道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之前就要申请财产保全吗? 如何审查判断交通事故认定书? 为了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知识,富华法律主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了解吧。
一、是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之前申请财产保全吗
申请财产保全不是必须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之前。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在向法院申诉之前,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对具体时间没有统一规定的,可以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下来之前或者之后申请,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何时申请。
此外,申请人应当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天内向法院起诉,否则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补偿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前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被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如何进行审查判断
审查判断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从以下方面来的。
(一)有证据认定事故责任的,审查责任认定是否适当。
(二)无证据认定事故责任的,审查责任认定是否适当。
(三)审查事故认定书用语是否规范、适用法律条款是否正确、恰当。
(四)审查法院判决、裁定依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是否正确,判决、裁定结果是否适当。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多久可以拿到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通过勘验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现场勘验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需要检查鉴定的,应当自检查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自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调解自葬礼手续结束之日起开始; 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自治疗结束或者确定残疾之日起; 因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损失确定之日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并送交各方,调解书经各方共同签名后生效的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交各方。
以上是小编详细介绍了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之前是否要申请财产保全,综上所述,申请财产保全并不是必须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之前。 如果存在其他法律问题,请联系富华法律。 专业律师解决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