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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赔偿标准是什么意思,车辆肇事赔偿标准

现在,由于车辆价格和支付的多样化,大部分家庭都负担了那个费用。 所以私家车的数量也在增加,每年的交通事故发生率都在增加。 对于已经发生的事故来说,赔偿是处理问题的最有效的解决方案之一。 那么,什么是交通肇事赔偿标准呢? 今天的富华法律的编辑会详细了解这个问题。 以下请详细介绍。

一、交通肇事赔偿标准是什么

折叠城镇标准

城镇居民标准是指受害人属于城镇居民的,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供养人员生活费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

1 .城市居民人均收入

城市居民人均收入是计算受损城市居民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一年会计指标。 反映了全国或地区城市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按照居民家庭日常所得总收入计算。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家庭总收入中除一切必要费用外,居民可以随意支配的部分。 家庭总收入包括家庭成员从事的主要职业的工资、第二职业和其他兼职工作所得的劳动收入、经营净利润、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 经营净利润是指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利润。 性收入是指利息红利、房租收入等。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家庭总收入中扣除居民不能自由支配的部分,即个人所得税、公积金、养老基金、医疗基金、失业基金等,这些是居民家庭成员必须缴纳的刚性支出,这部分名义收入应予扣除用公式表示: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所得税缴纳-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 家庭收入合计包括工薪收入、经营净利润、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养老金、退休金、社会救助收入等)。

2 .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是计算城镇居民被供养者生活费的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是指城镇居民日常生活使用的全部支出,包括商品购买支出和文化生活、服务等非商品性支出。 不包括罚没款、已缴纳的各种税费(如个人所得税、牌照税、房产税等),也不包括个体劳动者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3 .城市居民

城镇居民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城市居民是指在城市里居住和生活的人。 有的居民有城市户口,有的没有城市户口,但已经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达到一定期限,而且其经济收入、生活来自城市。 因此,是否属于“城镇居民”并不仅仅以户籍为标志。

狭义上的“城镇居民”,是指城镇常住人口,即居住在城镇,在城镇有一定职业和稳定收入和生活来源,具有户籍或者户籍的人。 狭义的“城市居民”有城市户口。 城镇户口包括“自粮户口”、“蓝印户口”、“地方城镇居民户口”等非农业户口人员。 因此,“城镇居民”的主体比“非农业人口”广泛得多。

折叠农村标准

农村居民标准是指受害人属于农村居民的,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按照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供养人员生活费按照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计算。

1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计算受损农村居民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标准。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一年的会计指标反映了全国或一个地区农村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

农村居民纯收入是农村居民当年各项来源所得总收入减去相关费用支出后的收入总和。 具体为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减去当年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缴纳的各种税费、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以及农村内部亲友赠送支出后的收入总和。 农村居民总收入包括工资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2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是计算农村居民抚养费的标准。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是指农村常住居民家庭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支出,是反映和研究农民家庭实际生活消费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

3 .农村居民

农村居民是指具有农业户口,在农村居住、生活,以农业生产为自己生活来源的人,即农村常住人口。 农村居民只是“农业户口”人员中的一部分。

二、交通肇事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原因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属于同一人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通过买卖等方式转让和交付机器,乘坐高铁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 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二条盗窃、抢劫或者抢劫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劫人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五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 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受害人人身伤亡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单位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三、交通肇事赔偿内容

1、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包括下列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会保障缴费、再就业短期生活费、临时失业费: 住院生活费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受伤服药输液对人体的危害或缝合伤疼痛费、各种复印费、衣物销毁或财产损坏费、必要的营养费、营养费

2、财产损害赔偿标准

财产损害赔偿标准根据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决定赔偿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 部分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因修理费应当赔偿的局部损失造成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 不能修复的,应当赔偿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受到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被害人在受损车辆上用于货物运输或者客运经营活动,请求赔偿受损车辆修复中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人应当赔偿。

3、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是外人无法估量的无形损害,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 因此,在具体司法实践中,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由法官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区域经济环境、当事人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在客观合理的范围内确定。

以上是富华法律小编的资料整理。 希望通过阅读,能更好地理解交通肇事赔偿标准是什么。 按照正确的程序获得赔偿金额,是最踏实的方法。 另外,会密切关注安全驾驶,温暖表示安全第一。 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富华法律。 专业律师会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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