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范围有哪些情形,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后,如果有人受伤,加害者需要赔偿相关的医疗费,但如果有人死亡,赔偿范围也不同。 那么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以下富华法律小编为您介绍详细的知识,请阅读。

一、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1、处理事故费用。 死者亲属处理交通事故所需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也可以向负责人主张,但该主张应当由当事人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需要的费用计算,凭凭证支付。

2、死亡赔偿金。 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年满60周岁的,年龄每增加1周岁减少1年; 年满七十五周岁的,按五年计算。

3、受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根据供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到18岁。

4、精神损害抚慰金。 死者的近亲属受到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

二、交通事故死亡责任认定

1、交通事故死亡责任认定工作由交警部门主管。 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中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交通事故责任的行为。

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计算

1、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实际年龄-60 ) ]; 75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20年(含); 60岁以上: N=(实际年龄-60 ); 75岁以上为5年]

3、60岁以下人员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年。

4、60岁-75岁人员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 (实际年龄-60 。

5、75岁以上人员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5年。

以上是富华法律小编介绍的“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范围有哪些”的全部内容。 死者亲属处理交通事故所需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也可以向负责人主张。 如果存在其他法律问题,请联系富华法律。 专业律师会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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