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可以得到补偿金,但是计算这个补偿金的话大部分人都不知道。 因此以下由富华法律主编就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怎么算进行介绍。 希望有助于解决相应的问题。 当然,富华法律
一、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怎么算
(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经济补偿金=工龄月薪(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协商解除
2、解除因病或工伤经济补偿金(=工龄月工资医疗补助费(6个月以上工资,重病加50%,不治加100% )。
3、不耐受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652 )
4、经济补偿金=工龄客观改变月薪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原经济补偿金中增加经济补偿金(占原经济补偿金的50% ) )。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合计N=工龄月薪(150% ) n ) 1
(三)因用人单位不订立合同或者合同无效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1=工资收入25%赔偿金2=医疗费25%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工作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骗、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劳动者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危险作业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
4、签订劳动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较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依法裁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困难,依法裁员的;
7、经企业转产、重大技术创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用人单位依法按程序裁员的;
8、其他因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依法采取步骤裁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名录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终止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10、因用人单位依法被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关闭、吊销或者用人单位名录因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是富华法律小编为您带来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怎么算的全部内容。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提起相关劳动仲裁。 如果您有更多法律问题,请咨询富华法律的相关律师。 他们会为你做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