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一般医疗费需要根据出院开具的患者病例确定具体金额,交通事故情节标准包括逃逸死亡等。
一、黑龙江省交通肇事赔偿标准
黑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下。
1 .医疗费用
挂号费、诊疗费、医疗费、住院费和其他医疗费需要结合患者的病例和诊断证明。
2 .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决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雇用护理人员的,参照当地护理人员从事同等水平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 .受害者误工费
根据受害者的收入情况和工作时间确定。
受害者固定收入(日/月/年) )加班或(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上诉法院所在地相同(相近)的行业上一年工作人员平均工资365天)加班天数
4 .住院膳食补助费
住院膳食补助费住院天数
5 .交通费
按受害人及其所需护理人员就医、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 .营养费
根据受害者残疾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决定
7 .残疾赔偿金
二、交通肇事罪的情节标准有哪些
交通事故情节标准如下。
1 .一般情节。 即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严重超载驾驶等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
2 .情节很糟。 即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行为的;
3 .逃跑致人死亡。
三、交通肇事伤残鉴定费谁出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由举证方支付,败诉方承担。富华法律被害人伤残鉴定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合法利益,明确权利和责任,使诉讼得以顺利进行,其鉴定结果也与被告的违法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当事人有根据并进行了必要的鉴定,由此支付的相关费用应由加害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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