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与我们所有人息息相关。我们每天都需要旅行。无论是开车还是走路,我们都可能遇到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怎么处理发生了什么?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针对这些问题,下面富华法律边肖回答您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因此,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发生了纠纷,事故由交警队处理。可以找交警调解解决,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根据交通事故责任、损失情况及法律相关规定做出判决,运用法律的强制力解决争议。
2.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由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一种。在民法理论中,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属于侵权损害之债。
二、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残疾赔偿的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还应当对因生活需要增加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和因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收入损失进行赔偿,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和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支出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
死亡赔偿的项目和标准: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根据抢救治疗所需的有关费用外,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受害人亲属办理丧事所支出的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
精神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适用于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认定。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得转让和继承。但是,赔偿义务人已经书面承诺支付货币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1.医药费
根据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据。由医疗机构出具,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赔偿义务人对处理的必要性、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用的赔偿数额,应当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按照实际数额确定。对于器官恢复训练所必需的康复费用、适当的整容费用和其他后续治疗费用,赔偿权利人可以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学证明或鉴定结论,不可避免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赔偿。
2.失去的时间。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费和收入。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受伤致残,误工费可以计算到致残日期的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被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照法院起诉地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用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员的数量和护理的持续时间。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聘用护工的,按照当地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护工劳动报酬标准计算。原则上有1名护理人员,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护士人数
残疾受害人的护理等级应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和残疾辅助器具的准备情况确定。
4.运输费用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治疗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运输费用应以正式票据为依据;相关凭据应当与就医的地点、时间、次数和频率一致。
5.住院伙食补助
可以参照地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
受害人确实有必要去外地治疗,但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被害人本人及其随行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当予以补偿。
6.营养费用
根据受害人的残疾情况,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
7.残疾补偿
根据受害人的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申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自伤残之日起计算为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满一年减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未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职业妨碍严重影响就业的,可以相应调整伤残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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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