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方当事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受害人,弥补受害人的人身健康。有些赔偿金额与受害人的平均收入有关。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项目有什么?接下来,边肖将向你介绍相关内容。
一、医疗费
(一)概念:
医疗费用是指为使直接遭受人身伤害的人恢复健康,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医疗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住院费用收据,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处理的必要性、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用的赔偿数额,应当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按照实际数额确定。对于器官恢复训练所必需的康复费用、适当的整容费用和其他后续治疗费用,赔偿权利人可以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学证明或鉴定结论,不可避免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赔偿。
2.《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一百四十四条:医疗费用的赔偿一般应当以当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疗费、住院费单据为依据。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补偿;擅自购买与损伤无关的药物或治疗其他疾病的,费用不予补偿。
(三)计算公式:
医疗费用=医疗费、住院费。
二、误工费
(一)概念: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受到人身伤害,使其无法进行正常的工作或经营活动而损失的工资收入或营业收入。是正的财产减值,说明财产应该增加而没有增加。
(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误工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费和收入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受伤致残,误工费可以计算到致残日期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被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照法院起诉地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五条:经医院批准从事专科护理的,误工费可按实际损失收入计算。奖金一般可以按补偿金额计算。本人无工资收入的,补偿标准以当地一般临时工工资标准为限。
(三)计算公式
1.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x误工费(天)。
2.被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能否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分别处理。
(1)可以证明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元/天)x误工费(天)。
(2)不能证明的,误工费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上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元/天)x误工费(天)。
3.在确定误工时间时,一般以医院施工和休息为准。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误工费可以定为伤残日期的前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