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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仍不服,是否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继续提出上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为终审判决和裁定。一经公告或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对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起上诉。当事人对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仍不服的,只能按照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申请再审,但申请再审期间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终审判决含有给付内容的,享有权利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履行义务;另一方拒绝履行的,权利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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