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内容、人民法院需要调查收集证据的理由以及需要证明的事实等基本情况。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管的档案,必须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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