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汽车租赁合同纠纷解决案例,以及汽车租赁合同纠纷解决案例范本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 1、把租赁的车借给朋友开,导致发生交通事故,这个案例如何判定?
- 2、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例
- 3、以租代购事故法院判决案例
- 4、出租车租赁合同纠纷我租赁了甲方的出租车,甲方承诺买保险,当乙方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说保费未结清
把租赁的车借给朋友开,导致发生交通事故,这个案例如何判定?
对于此种情况,因租赁车借给别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此造成的车辆损失应当由与甲汽车租赁公司签立租赁合同的罗某全部承担。因为双方签立的租赁合同的适用对象只有罗某和甲汽车租赁公司,甲在租车期间享有对该车辆的使用权,甲对于租车期间车辆的安全应负到保障义务,若出现车辆损失的情况罗某应及时告知甲汽车租赁公司,并与保险公司最后确认赔偿的金额。但由于驾驶租赁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主体不是罗某,且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认定驾驶员李某酒驾负主要责任,故罗某在向租赁公司赔偿后可以向李某追偿,但李某并不是承担连带责任。但罗某如果存在《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司法解释规定》第一条“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情况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例
被告:某汽车租赁公司
案情:
2005年7月12日,潘某与某汽车租赁公司签订《汽车委托租赁代理合同书》,委托方为潘某,代理人为某汽车租赁公司,承租人为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的单位或个人。合同签订当日,潘某与汽车租赁公司办理了汽车租赁代理交接手续,载明车型为帕萨特轿车,牌号为AE3545,代理期限一年,租金标准为每月6500元。图表说明车辆正常完好,齐全有效。
7月14日,租赁公司向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为该车投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由潘某将保险费3110.02元支付给租赁公司。租赁公司接车后安装了GPS,安装费用2760元,并将车送修,更换了B5压缩机、干燥瓶、膨胀阀、喇叭、发动机皮带等配件,维修费用共计2880元。潘某将车交给租赁公司一个月期限届满后,租赁公司扣除维修费用2880元、GPS安装费用2760元,付给潘某租金860元。
同年8月17日,租赁公司与杨某签订汽车租赁合同,交给杨某AE3545号帕萨特轿车及潘某的机动车行驶证。双方签订的汽车租赁登记及交接表载明,每日限驶里程260公里,每日租金400元,租赁期限4天。8月21日,杨某驾驶该车行驶在某高速公路33公里+500米处车头冒烟着火。据现场勘查调查询问,认定起火点位于右前轮正上部引擎盖内发动机,结论为火灾原因不明。公安局火灾原因认定书载明:意外原因。潘某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损失未果,遂诉至原审法院。
判决:
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潘某损失153000元。案件诉讼费用5941元,由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负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以租代购事故法院判决案例
原被告签订《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及其附件《以租代购还款明细表》,原告按照约定给付首付款及其他费用,被告二公司承诺为原告办理网约车正规手续,可以为原告带来高额的收入,被告二公司在收取上牌费,即办理网约车的手续费后。
却迟迟不能办理正规手续。二被告在2018年4月20日直接为涉案车辆购买了保险,却没有以任何的方式通知原告交纳保险费,直至2018年9月19日将案涉车辆抢走。
而被告也没有向原告说明是保险欠费的原因,而是发短信告知因月租金未付所以将车辆收走,但原告一直如约向被告支付了月租金。?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返还首期款。
扩展资料:
以租赁的方式代替购买的一种业务形式。以租代购是以租赁为方式,实现金融目的的一种业务形式。汽车以租代购是汽车消费金融中以物品交易为形式的一种业务形式。
它是以客户长租车辆及二手车车辆处置为一体的打包业务为手段,从而实现客户分期买车目的的一种汽车消费形式。车辆以长租的方式,按月逐月支付租金,待租期年限到期后,将车辆所有权过户给客户。
在汽车行业这一领域,有企业也推出了“以租代购”这一新的经营模式。汽车以租代购包含汽车融资租赁直租业务、汽车租赁+买卖、租购一体化、汽车订阅服务等业务形式。
出租车租赁合同纠纷我租赁了甲方的出租车,甲方承诺买保险,当乙方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说保费未结清
出租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
1、乙方因使用需要向甲方承租型号车辆辆,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颜色为色,车辆机号为,厂牌号为,车架号为。
2、该车辆车牌号为,行驶证号为。
3、甲方给乙方状况、设备齐全的车辆,并附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税讫、检字,并承担责任。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1、租赁期限为。租金:个月计币元;押金:计币??_____元。即乙方接车时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车辆租金和押金总计币元。
2、乙方接车时需向甲方提交约定驾驶员身份证、北京市户口本和驾驶证,准驾车辆与所租车辆类别相同及其复印件。乙方甲方的资料应,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情况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所租车辆从事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3日。
在情况下给出租方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6、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7、租期内应遵守法律法规,并承担违章、肇事等所产生的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9、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保险,的车辆保险种类包括:盗抢,者责任,司乘,不计免赔,车损,风档玻璃,自燃。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了的保险证明手续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租赁期限截止时止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
3、承租方的原因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20%,如承租方保险公司理赔的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赔付的责任。
七、担保条款
人就承租方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期满后两年。
八、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合同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计收租金外,需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
十、合同的期
本合同期为贰年,本合同期内,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对承租方的每次租赁均负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担保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切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承租方,签章:出租方,签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经办人:
年月日
这个合同文本跟你的意思比较接近,你再看一下,修改一下吧。望能帮到你。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汽车租赁合同纠纷解决案例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更多关于汽车租赁合同纠纷解决案例范本、汽车租赁合同纠纷解决案例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