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被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时效期间未行使权利,有效期限届满,人民法院不再保护该权利的制度。我国《民法典》除诉讼时效外,还规定了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那么民事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是什么呢?以下是富华说法边肖的具体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诉讼时效中断与诉讼时效中止的区别
时效期间的中断与中止的相似之处在于,两者都具有阻碍时效期间在时效期间届满前完成的效力。
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的中断可以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暂停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限的最后6个月内。
(2)法定原因不同。法定时效的原因是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和请求;中止的法定原因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控制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法定中断原因发生前已过的诉讼时效期间不再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在法定原因发生后重新计算,实际上是前后两个时效;中止是中止时效期间的计算,中止的法定事由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二、诉讼时效中止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权利人因法定事由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的计算暂时中止。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根据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经过的期间仍然有效,在妨碍时效的法律障碍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
三、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自然灾害。
(2)法定代理人尚未确定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死亡或者丧失代理权,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行为能力的,可以认定为因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中止。
(3)其他。比如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尚未确定时,可以中止其时效,等等。
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根据法律规定,被侵害的权利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以上内容是富华说法边肖提出的关于民事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区别的内容。目前《民法典》普通诉讼时效调整为3年,但如果是最长的诉讼时效,还是20年。当然,如果某些法律法规对诉讼时效有特别规定,那么也可以适用特别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在富华说法网站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