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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台租赁合同纠纷,出租柜台合同

今天给各位分享一下关于柜台租赁合同纠纷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出租柜台合同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租赁店面合同出现纠纷,可以申请警察调解吗

法律分析:基本没用。店铺租赁合同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而警察是不处理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法院申请解决纠纷。承租方在签订商业地产租赁协议前需要核实房屋产权证书的原件,必要时还应在房屋交易中心查询房屋权属登记情况。通过对出租方 主体资格的审查,可以核实房屋租赁协议的出租方与产权证书登记的所有权人是否一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商业店铺租赁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几个法律问题

一、调查店面的档案租店面之前,到该店面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查一查产权登记情况,要确认:

1)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这样你租的店面才可以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产权人是谁。这样可以确保你不是在租其他第三人的房屋。

3)该房屋有没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

二、免租装修期商铺租赁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按合同约定承担。但“免租装修期”不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所以,你在租房是要去谈,把这个期间谈出来。谈不出来怎么办?租还是不租自己看着办。

签定合同发生的费用

三、租赁保证金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押金主要是为了对付不守约的承租人的。你守约,押金就跑不了。

四、税费承担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出租或转租商铺的,出租人或转租人应当承担以下税费:

1)出租:

营业税及附加租金*5.55%

房产税租金*12%

个人所得税所得部分*20%(所得部分为租金扣除维修费用,维修费用每次不超过800元)

印花税租金(总额)0.1%(在第一次缴税时一次性缴纳,按租期内所有总租金计算。)

土地使用税按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征收,具体以代征机关实际征收为准。

2)转租:

营业税及附加转租收入*5.55%

印花税印花税转租租金(总额)0.1%

上述标准只是法定征收标准,不同区域或许存有不同的征收方法,具体可在签订商铺合同前咨询实际代征网点工作人员。

虽然上述税费的缴纳主体为出租人或转租人,但租赁合同中可以约定这些税费由谁承担或分担的比例。就像卖房,一般来说都约定的是卖家要缴的费用由买家出。

签定合同时要注意的重要内容

五、营业执照租商铺的目的在于开展商业经营活动,而商业经营活动首要条件就是必须合法取得营业执照,因此,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许多条款都要围绕着营业执照的办理来设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原有租赁登记信息没有注销,从而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租赁登记,从而导致无法及时办理营业执照;

2、商铺上原本已经注册了营业执照,而该营业登记信息没有注销或者迁移,从而导致在同一个商铺上无法再次注册新的营业执照;

3、房屋类型不是商业用房,从而无法进行商业经营活动,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4、涉及特种经营行业(娱乐、餐饮等)的,还需要经过公安、消防、卫生、环境等部门检查合格,取得治安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后,方可取得营业执照;

5、因出租人材料缺失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对于上述第1、2、3、5条情形,可在合同中设定为出租人义务,并给予出租人合理宽限期,超过一定期限还无法解除妨碍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上述第4条情形,可设定为无责任解约情形,以保障承租人万一无法办出营业执照时可以无责任解除合同。

六、装修的处置商铺租赁中,往往需要花费大额资金用于铺面装修,为了确保装修能够顺利进行,以及保障装修利益,在合同中应当注意几个问题:

1)明确约定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对商铺进行装修,以及装修图纸或方案是否需要取得出租人同意等,若有特别的改建、搭建的,应当明确约定清楚,对于广告、店招位置也可约定清楚。

2)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不仅仅考虑违约金部分,因为违约金常常会约定等同于押金,数额不高,往往不及承租人的装修损失,因此,应当约定在此情形下,出租人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需要承担承租人所遭受的装修损失费用。

3)明确租赁期满时,装修、添附(新搭建的建筑)的处置方式。

七、水、电、电话线等因商铺经营的特殊性,对于水、电、电话线均可能特殊需要,这些公共资源的供应又会受到各种因素影响,建议承租商铺前,应当先行考察是否满足使用需求,若不满足的,确定如何办理扩容或增量,以及办理扩容或增量所需费用,并在合在同明确约定相关内容,以及无法满足正常进行需求的情形下,承租人人免责解除合同的权利。

签定合同之后的问题

八、租赁登记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属于合同备案登记性质。租赁登记要注意的问题:

1)登记与否不影响合同本身的生效,即使没有办理备案等记,合同依然在生效条件满足时就生效;

2)经登记的案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两个承租人的,其中一个合同办理了租赁登记,另一个没有办理租赁登记,则房屋应当租赁给办理租赁登记的承租人,出租人并向没有租赁登记的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建议及时赴该商铺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另外,大多数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均要求租赁合同经过租赁备案登记。

九、转租问题商铺市场中经常会遇见许多“二房东”“三房东”情形,这就是转租问题。要注意:

1)转租必须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就是产权人的书面同意(知道为什么要查这房子到底是谁的吧)。否则,产权人完全可以解除他与二房东的租赁合同,你与二房东的合同就……。

2)原承租人往往向新承租人主张一笔补偿费,即转让费,名头可以是补偿装修损失等等。此笔费用不属于承租人应承担的法定费用,但法律亦没有明确禁止,因此,只要双方当时协商同意,会受到法律保护。

十、买卖与租赁许多承租人经常担心承租商铺之后,业主将商铺出售了怎么办,其实,承租人完全无须担心此种风险,因为法律对于承租人赋予了两重特殊保护:

1)出租人在出售商铺前,必须在合理期限内(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之下的优先购买权。即若承租人在等同于其他购买人的条件下主张购买该商铺的,则业主必须将该商铺出售给承租人,以此保障了承租人的使用利益。

2)即使承租人不想购买承租商铺的,房东出售后,新的房东也应当履行租赁合同,否则,新房东应当承当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十一、优先承租权首先,优先承租权不是法定权利(优先购买权是),要约定。签合同时可根据自身的需要,看是否约定此权利。

其他注意事项

在承租商铺之前,需要了解该商铺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将要经营的业态不符合相关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比如承租一个不可经营餐饮行业的房屋准备开设酒店,必将导致人力、财力的损失。在无法确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相关事宜作为解约条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怎样打官司

一、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打官司需要准备的材料

1、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有身份证、常口信息、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原、被告租赁合同关系的证明材料:租赁合同,中介签订的居间合同等;

3、租赁房屋系合法出租的材料: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公房租赁证等;

4、原告按约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比方租金收条、打款记录等;

5、被告未按约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催其履行的通知函、律师函等。

二、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打官司的步骤

(一)如何确定房屋租赁纠纷管辖法院?

当你准备打官司时,首先得知道自己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一般来讲,你可以选择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但也可以选择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有些法院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属于属地管辖是不正确的。确定管辖法院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规定:“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也就是说被告所在地法院也是有管辖权的。

(二)自己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是否受法律保护?

租赁合同无效情形:

1、违法建筑;

2、违法的临建筑房屋;

3、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无效;

4、租赁期限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

但以下情形,房屋租赁合同是有效的:

1、未办租赁房屋备案;

2、“一房多租”先入租的人。

(三)是谁违法了租赁合同约定?

当你提出对方不支付租金是你主张解除租赁合同的合法理由时,对方可能早有多个理由来反驳你的观点,其中就有你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交房,交的房屋不符合入住条件,你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等等。所以,你在开庭之前,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比方说,我提交了我的房屋使用权证,证明我的房屋属于合法建筑,我有交房的双方确认书,证明我所交的房屋是已得到对方认可的。

三、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打官司的注意事项

1、打官司最主要的还是靠证据,所以租赁合同签订前必须了解清楚自己的房屋是否可以出租,出租后是否受法律保护。

2、签订租赁合同时,对于租赁合同拟定条款一定要把握“约定清楚原则”,我最近一个案子因对于缴纳房租的时间约定不明,就导致了损失租金1个月。

3、租房后,要保存好双方履约的凭证,什么时候交房的,什么时候缴纳房租的,什么时候对方开始拖欠租金的,什么时候对方开始违约的,最好都留有书面的凭证。

租赁商场柜台或场地的经营者损害消费者权益怎么办?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可以依照国家工商局令第67号《租赁柜台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承租方不按照规定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警告或者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承租方的经营行为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承租方要求赔偿;柜台租赁合同期满后,也可向出租方要求赔偿。

柜台租赁合同纠纷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更多关于出租柜台合同、柜台租赁合同纠纷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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