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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内部承包的法律规定,根据工程承包相关法律规定

今天给各位分享一下关于建设工程内部承包的法律规定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根据工程承包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如何认定施工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性质与效力

1、承包合同的概念

承包合同,一是买卖双方在经济活动中对基建产品约定的价格,由双方通过谈判,以合同形式确定;二是确定发包与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性文件。

2、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

(1)承包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应按照与定作人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主要目的是取得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

(2)承包人完成工作的独立性定作人与承包人之间定立承包合同,一般是建立在对承包人的能力、条件行人的基础上。只有承包人自己完成工作才符合定作人的要求。

定做物的特定性

(3)承包合同多属个别商订的合同,定作物往往具有一定的特定性。

(4)承包合同为诺成合同。

(5)承包合同为有偿合同。

承包合同的内容

1、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名称;

2、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负责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这是承包合同必须的条款,如果无法明确当事人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发生纠纷时也难以解决;

3、承包项目的内容以及发包方的具体要求。这也是承包合同必须具备的,如果没有此项承包合同无法成立;

4、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期限直接关系到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履行时间,涉及当事人的利益;

5、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双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6、承包方迟延履行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承包方因素造成的延期开工和延期完工;

7、发包方因素造成的延期开工导致承包方无法按时完工的责任;

8、验收方式和标准以及付款方式;

9、双方约定的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内容。

如何认定建筑企业的内部承包行为?

内部承包行为不同于挂靠。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交由其下属的分支机构或在册的项目经理等企业职工个人承包施工,承包人对工程施工过程及质量进行管理,对外承担施工合同权利义务的,属于企业内部承包行为;发包人以内部承包人缺乏施工资质为由主张施工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在审判实践中,可以结合下列相关情形认定是否属于内部承包:

(1)合同的发包人为建筑施工企业,承包人为建筑施工企业下属分支机构或在册的项目经理等本企业职工,两者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隶属关系的;

(2)发包给个人的,发、承包人之间有合法的劳动关系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

(3)承包人使用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资质、商标及企业名称等是履行职责行为,在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和监督下进行项目施工,承包人根据承包合同约定向建筑施工企业交纳承包合同保证金的;

(4)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或其他现场管理人员接受建筑施工企业的任免,调动和聘用的:

(5)承包人组织项目施工所需的人、财、物及资金,由建筑施工企业予以协调支持的;

(6)承包人在建筑施工企业统一管理和监督下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包人与建筑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约定对经营利润进行分配的。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有哪些法律风险?怎么避免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制的风险隐患与应对办法-工保网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制是建筑企业为提高企业生产力所采用的一种经营模式。施工企业将其承包的工程以签订内部承包合同的形式,转交由企业内部人员进行实际施工,内部承包人自负盈亏,施工企业则收取一定管理费。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制的优点是可以充分调动施工企业内部员工积极性,释放企业生产力,支持企业同时承接多个工程项目,多线操作盈利。但在实践操作中,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制却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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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制存在的风险隐患

事实上,内部承包并不是一个标准的法律术语,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也尚未对其有过系统的规定,但作为一种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其本身并不违法。只是在建设工程领域中,这一管理模式常常涉及“违法分包、转包或挂靠”等法律风险问题,不仅致使原本的内部承包合同归于无效,还为企业带来严重的风险隐患。

具体而言,这种风险隐患主要表现在建筑施工企业对于内部承包人的资格择选与日常监管中。目前,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对承包人资格的择选缺乏严格的审核标准,通常就是“谁承接到工程业务,谁就是项目经理,谁就可以进行内部承包”;同时签订内部承包合同后,缺乏对工程项目与内部承包人的日常监管。过于粗放式的管理,最终可能导致以下问题出现:

违法分包、转包与挂靠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在与内部项目经理签订内部承包合同后,并不过多干预项目经理具体的管理工作;加之作为内部承包人,项目经理对承包工程自负盈亏,因此一些项目经理为了追逐利益,与一些不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施工队伍,或是缺乏管理能力与风险实力的“包工头”合作。

这样一来,原本的内部承包工程性质就变成了“违法分包、转包与挂靠”。同时这些良莠不齐的“合作者”一旦出现事故问题,大多没有能力对后果负责,往往一走了之,将“烂摊子”丢给企业,为企业造成严重损失。

内部承包人权力隐患

在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制中,作为承包人主体的项目经理身份十分特殊,他既作为项目合作者与企业关系对等,拥有对承包项目的管理权力,又作为企业管理者,拥有对外代表企业履约屡诺的权力。

加之,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都缺乏对其相关资质的审查与监管机制。这就导致一旦项目经理人恶意套取工程款,或是擅自以企业名义对外借贷钱款、器具、材料甚至拖欠民工工资,而后一走了之,企业将承担相应的后果,陷入纠纷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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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内部承包制的风险隐患?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制的风险隐患,实际上是一种企业自身管理上的漏洞。对于大多建筑施工企业而言,目前在对内部承包人的资质审核、内部承包合同的条款制定、内部承包项目的日常监管等方面都缺乏相应有效的管理手段。因此,想要应对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制的风险隐患,也要从这些方面着手。

内部承包人资质审核

内部承包人(项目经理)是整个建设工程内部承包项目的核心,企业应加强对内部承包人的相关审查工作,如人品、信誉、个人能力、从业履历、有无事故前例等等。同时,由于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制的前提条件是内部承包人属于企业内部员工,因此,施工企业要与内部承包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保,形成合法的劳动关系。

内部承包合同制定

过往的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大多条款内容都过于简单,没有明确相应的权利义务,缺乏相应的奖惩约束限制。部分合同内容中,甚至对合同履约、人员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等重要方面一笔带过,形成没有实质意义的“形式合同”。一旦出现相关纠纷,合同条款内容完全起不到作用。因此,在制定内部承包合同时,建企应更详实、细致的制定条款内容,约束内部承包人的权利义务。

内部承包项目的日常监管

签订了内部承包合同,不代表企业可以从此只做“撒手掌柜”。施工企业应加强对内部承包项目的相应日常监管作用,一方面帮助项目经理规避相应的项目风险,协助其顺利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另一方面还应对项目经理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不定期检查其管理作风、工程质量、工程成本等方面问题。力争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通过上述三个方面,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加强自身与工程项目、内部承包人之间的联系,以明确的合同条款约束内部承包人履约自检,有效避免可能发生的风险因素。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制属于合法的企业经营管理模式,这种模式能够有效释放企业生产力,推动企业发展,但同样存在相应的风险隐患。建筑施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能一味追求粗放式的扩张,还应加强企业自身的监督管理,十指握紧,才能出拳有力。

▎本文系工保网原创作品,作者龚保儿。部分内容综合自互联网,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若需转载或引用请后台回复“转载”!

工程内部承包协议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

只要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内部承包协议就合法有效。内部承包合同,尽管在《建筑法》及相关法规中没有明确法律依据,但是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的民事行为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禁止规定,当事人的契约行为应该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第十条 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分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支付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时间、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确保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支付。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订立分包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分包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自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

建筑公司内部承包协议是否合法

一、正面回答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该合同就是合法的。民法典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二、分析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承包人在承包建设工程后,通过发包人的同意,可以将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这个合同是合法的,但将全部工程都转让的,这个合同就是违法的,不是合法的了。

三、建筑行业内部承包合同指什么?

建筑行业内部承包主要是建筑企业中的发包方在自身内部中的相关部门、分系机构以及员工间进行一定经济目的行为从而根据特定的生产资料和管理监理的约束双方权利义务的方式。首先内部承包的承包人是该企业中的员工,发包、承包人之间有上下级关系。其次内容要规定公司和员工的权利义务,经营所得归公司所有,承包人自负盈亏。

建筑工程里面,企业内部承包是什么意思? 是否违法呢?

为就特定的生产资料及相关的经营管理权所达成的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不违法。

内部承包为企业作为发包方与其内部的生产职能部门、分支机构、职工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就特定的生产资料及相关的经营管理权所达成的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

作为一种内部经营方式,内部承包合同实际上是为明确公司与员工权利义务关系而进行的分工,而这种分工并不为法律和行政法规所禁止。由于内部承包从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责、权、利相统一的问题,达到提高企业职工积极性、主动性。

扩展资料:

内部承包的影响:

1、作为承包关系的一种,企业内部承包与企业承包经营由于合同主体在法律地位上的不完全平等,决定了两者均体现着一种纵向的经营关系。

2、承包股东在承包经营期间,掌握着发包公司部分决策权、人事权、监督管理权。当这种权力失去必要监督,完全为承包股东的个人利益服务时,必然产生权力的滥用。

3、承包股东在交纳承包费后就享有一定自主经营管理的权利,监事(会)作为发包公司的监察机构,依然要信守发包公司与承包股东之间的约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内部承包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的法律规定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更多关于根据工程承包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内部承包的法律规定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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