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法院管辖工程合同纠纷:工程合同纠纷按房地产纠纷认定,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可以管辖。关于工程合同纠纷有哪些法院管辖的问题,下面富华说法网边肖为您详细解答。
一、工程合同纠纷哪些法院具有管辖权
1.下列法院管辖工程合同纠纷:工程合同纠纷由房地产纠纷管辖,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可以管辖。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经营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利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纠纷有实际关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但不得违反本法关于分级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建设工程无效的情形
1、承包人未取得施工单位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
2.无资质或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施工单位的名义施工的,通常称为“挂靠”;
3、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
4.违法分包;
5.分包。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图纸的人民法院管辖。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可点击下方按钮进行咨询,或咨询富华说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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