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建设项目中,对工程价款的约定是非常细致的,因为涉及的资金很多,所以出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如果对方拖欠工程价款,可以问对方利息吗?下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富华说法网边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拖欠工程价款要支付利息吗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应从工程欠款发生的时间开始计算。但由于建筑工程是按形象进度支付的,很多情况下很难确定拖欠工程款的日期。因此,各级法院对拖欠工程款何时支付有不同的理解,有不同的标准。有的从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开始,有的从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开始,有的从终审判决确定支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为统一工程款拖欠的利息支付时间,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利息自应付工程款之日起支付。
当事人对支付时间有明确约定的,约定的时间点为支付时间。对缴费时间约定不明确或者没有约定的,以下时间视为缴费时间:
1.建设工程实际已经交付的,为交付日期。
2.建设工程未交付使用的,为竣工结算文件提交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使用、工程价款未结清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这是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不同履行情况,将工程欠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分为三种情况。建设工程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建设工程的交付也是一种交易。一方交付商品,另一方要付款,会产生利息;如果因结算无法结清而导致工程无法交付,则以承包人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作为工程价款利息的起算时间,以督促发包人积极履行支付工程款的主体义务,是合理的。
利息
指货币持有者(债权人)因贷出货币或货币资本而从借款者(债务人)处获得的报酬。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和各种债券产生的利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利益的来源是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利息的本质是剩余价值的特殊转化形式,是利润的一部分。
以上内容为相关回答。如果合同中规定了这个支付利息的条件,那么你当然可以问对方的利息。没有约定的,一般按照对方工程欠款发生的时间计算。如有其他法律问题,可咨询富华说法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