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因此,经登记的建造合同经当事人协议终止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建造合同。权利和义务在合同终止后终止。以下是富华说法网边肖关于注册施工合同协议终止条件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经过备案的施工合同协议解除条件是哪些
1.备案的建造合同协议的终止条件是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解除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理由。合同终止事由出现时,权利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工期、中间工程的起止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的交付时间、材料设备供应责任、调拨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相互配合等条款。
二、承包人可以将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吗
1.建筑工程可以合法分包。
2.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承包人承接建设工程后,可以依法将部分建设工程进行分包。因此,承包商可以将建筑工程分包给他人。
但是,当建设工程存在下列行为时,属于违法分包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施工合同约定,承包人不得分包。
(二)承包人将全部建设工程分包,或者将全部工程肢解、分包的。
《建筑法》明文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分包给他人,禁止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包给他人。
还规定,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转让给他人。
所以承包人不能把所有的建设工程都分包出去,否则就是违法的。
(三)承包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无资质单位的。
根据规定,施工单位承接建筑工程,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否则违反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其签订的施工合同也会因为违法而无效。
总之,承包人承接建设工程后,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有资质的单位,是合法有效的。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因此,经登记的建造合同经当事人协议终止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建造合同。权利和义务在合同终止后终止。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富华说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