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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有哪些,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8条

在建设项目时,需要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中应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施工单位有多项权利。建设单位一般是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可以对承包人进行监督。那么,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是什么呢?下面,富华说法网边肖将为读者解答相关知识。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根据我国《建筑法》规定,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包括在施工中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监督。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第四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有关的地下管线信息,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护。

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应当拒绝施工单位违反前款规定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

以上知识是边肖对“施工单位有什么安全责任”这个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建筑法》的规定,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包括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施工中降低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监督。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富华说法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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