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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漕运》读书笔记六

第六章 ·征税、商业、旅行和劳役

一、 征税

二、 商业

三、 旅行

四、 劳役

一、 征税

明朝除农业用具和教育材料不用交税外,其他物品需要按照物品售价的1/30缴税。明的商税除北京和留都以及重要城市的收税由明廷所派官吏负责外,其余收税站却由各省官员负责。普通的做法是任命府县推官充当收税官,小部分上缴中央,大部分留作地方政府开支或作为救济资金。

船钞(船舶吨税),1429年确立从南京到北京的漕河分成五段(南京-淮安-徐州-济宁-临清-通州),每一段都要缴税。

根据运载能力征收的通行税(与通过税类似),收税站有四个位于漕河地区(扬州,淮安,临清和河西务),其他在九江,杭州和浒墅关。

抽分是一种单独对造船物料(木料,竹子,马桶,油,铁,煤和木炭)进行征收的特别的商业税,以实物进行(后期可兑换成钱币缴纳),钉子和铜线等由工部人员负责,所得拨付给政府管理的几个船坞和为漕船船队造船。抽分收税站,在北京有四个,南京一个,淮安一个以及正定,兰州,广宁,荆州,太平,芜湖和杭州。

门摊税,三个月一次,城镇的货栈或货摊缴纳的一种许可税。

商税(消费税),门摊税(商人),船钞(户部负责),抽分(工部负责),表面看似整齐简洁,实际的情况却完全不同。

明代的征税法规非常仔细,但征税体制的运作却从未摆脱官僚的影响和操纵,明廷无法完全按照征税率进行征税,对于各个口岸的征税额的规定更令人匪夷所思,提高税收数额,搜刮额外收入,官吏也无法完全按照征税率进行。在税收系统内外都存在着许多不法行为,根本因素在于收费站的低级管理和附属人员的薪水依办事务收入情况为基础进行支付。后来明廷又发布命令禁止对漕船只征收船钞以及禁止贵族和皇家田庄管理人员私自设置收税点,并宣布向船员所消费的食物和燃料征税是非法的,这一切都说明明廷征税系统的混乱。另外还存在其他非法情况,如暗中索款,罚款和强迫捐献,贿赂等,借口修建官府衙门,官船下水典礼,助工,济漕等。明廷对这些非法活动的默许破坏了现存税收规则和体制。

政府官员对商人的罚款较严厉,但税收管理在一些地方采取的灵活机动税收的政策导致了另一个极端,这就导致过于宽松税。收税的官员并不关心如何同朝廷的税收相吻合,从另一个侧面也说明了南方口岸的税额保持在中等水平是可以轻易的完成的。在收税中的一些不规则的情况有碍于对事实的调查。但作者勾画出了税收体制运作的总情况,商业税所得收入所占比仍然很少,不及土地税和盐税,这些收入的主要部分正是来自于漕河地区。

从《大明会典》的货物税收数目表的研究显示税收比例并未完全按遵循三十税一模式,对生活必需品的征税要轻于对奢侈品的征税,意味着国家税收的收入会更多,商人所缴纳的商业税缴纳比例远高于官定比率,但却极少有人抱怨,非法征收和重复征收却招来更多非议。在《大明会典》中记录的1599年明政府的税额包括了船钞,货物税和对造船原料征收的特别商品税,及抽分。商业税来自8个口岸,4个在漕河,两个在漕河的支运河,和另一个崇文门收入也是来自漕河九江(运河体系之外)。

在1599年之前税收主要来自于五个口岸(扬州,淮安,临清,河西务和北京的崇文门),之后明政府调整了税额分派给杭州,浒墅观和九江更多任务,收入重心发生了转移。原因,一是因为明政府仅开始依仗漕运干线到平衡漕河和南方地理系统所承担的税额,另外是因为南方经济繁荣起来的瓜洲到北京的漕河河段的商业发展达到了饱和,即漕运停滞不前,而南方经济增长,从漕河沿线五大口岸的记录分析即可见这种趋势。

佐六间重男对明商业税的研究与作者对漕河地区税收情况的研究相同。早期军事行政频繁,税重,中期大幅度削减,后期政府赤字巨大,加大税收。非法征税仍然很普遍。

二、 商业

明代商业的资料非常缺乏,作者只能从官员的备忘录和漕河地区一些府县的地方志进行研究,但仍然没有多少线索来评价商人的资本化,获利幅度以及贸易方法等,明代官员在某些特殊场合,虽然为全面讨论提供了话题,但据目前的资料来说,仍然勾画不出大体情况,鉴于这种情况,作为对目前的中国编年史的工作提出了希望。

在这一章节作者仅对商业提出了一个大概而粗略的轮廓。

明政府的供应流动情况多以北方为主要取向,南方的产品以及海外输入的商品通常都是由漕河水道运输到北方,棉花和羊毛纱线等少量北方的产品是提供给江南市场的,同时各地内部的贸易同样重要,短程货物的运输多属于农产品,虽然对全国经济发展影响不大,但拓宽了地方物资交流,增大了农业收入。在漕河沿线的城镇因商业发展而大大收益,如淮安城的繁荣便是很好的例证,临清亦然,在1600年,全国最大城市里面,或多或少的与漕河地区有关。

作者推测棉布大部分在松江生产,其原材料棉花则主要来源于山东的东昌府和兖州府,往南运输需要走漕河水道。临清和济宁则为装卸港,同时北直隶(河间府)纺织业已经很发达,其优势在于原料产地和市场的路程方便,北方省份购买力降低也是贸易下降的原因。

丝织品在漕河贸易中占主导地位,但对于贸易量运输量的论述却很模糊。丝织品首先运到临清,经漕河运到北方各部。作者根据左伯收集的资料分析丝织品的私人贸易都是以小买卖进行,丝织业组织松散,占主导地位的是家庭生产,由此也决定交易方式,最终导致商人的作用降低到较少的程度,从而导致商业活动不那么引人注目。

有关瓷器贸易的情况同样模糊不清,但无一例外的是经由漕河运输,活跃在河间府的瓷器商,主要来自景德镇所在的饶州府。

作为在漕河区域内购买木料的主要地方(京城和淮安地区),对木料的运输方式仍是漕河水路,虽然有无数的困难,但这一方式仍是由事实需要所决定的。不能不谈到工部郎中贺盛瑞,他阻止了朝廷所需木料全部购买的事实,他反对购买木材,希望将木料当成一种普通的商品,而不是“皇木”,不享有优先通过缓斜水面和水门,航行中不享有官府劳役的帮助,期间造成的损害赔偿等由木材商负责,直至到达崇文门之后才可以购买,不能预先支付。同样,木材商不能免除普通的货物税款,尽管官吏采取抑商态度,运输也极其困难,在漕河地区的木材贸易也很兴隆。

在淮安,政府仍是最大的木材购买者,打造递补船只的木材都是从私人手中购买,政府购买为木材的商业活动提供了广阔空间。与北京不同,在淮安,商人尽量避免与政府订约,银两由政府预先支付,木材随后两三年才提供,此时木材商的供应做的是赔本买卖,这时的生意完全就是为维持许可证而必须完成的任务,这就不可避免的阻碍了私人商业事业的发展,阻碍了商业的发展。在南京附近的一些官吏也给我们的交易带来的困难,政府合同依然无法摆脱官吏滥用权力行为,其他商人可想而知。虽然不是很清楚木材商一路上是如何解决困难的,清江浦的经验可以得出木材生意仍是获利颇丰的。

渤海湾,淮河河口湾和长江三角洲作为食盐主产区,多数经由漕河运输才能将食盐运输到内地各市场。沧州,张秋,青江浦,扬州和仪真是批发商经常停靠的口岸,盐商多向东南向,即大部分食盐水经漕河运输而来,却只是一小段而已。作为盐商用盐发家后多半会从事其它商品贸易,既有明政府强迫的原因不能继续运输食盐,使他们不得不采取其他生活方式,如徽商(茶叶贸易起家),晋商(也是从盐商发展而来)。

其他种类的商品,或者只是小规模的在漕河上运输,或者运输历史较短,如皮革,桐油等。

水果,如枣子,栗子以及产于山东,河南的粮食则是存在运用往南方的情况,或者有运输漕粮到北京的南方船队运输往南方。粮食(小麦,大麦,豌豆,少数大米)由从黄河和淮河的靠近长江的漕河入口处开始漕运,从淮安附近征收。

但其他商品的运输则出现在漕河的其他河段上,作用也只是促进了区域供应。如临清的粮食来源于河南,济宁,天津,就是说粮食的运输是利用了所有可能的方法的,结果自然令人满意。

最后作者总结漕运力所能及的商业运输,促进了物品的交流,在地方层面上进比全国的作用更大,但某些因素,如金融制度的混乱,明政府错误的税收政策,官员的抑商态度,缺乏合理的司法制度保护等,漕河水道的地理特征以及官府代理人以及非法经营等,这些都给商业的发展带来的阻碍,私人贸易的发展同样受限于漕河贸易所特有的商业运输船队的特征,因此漕河无法将南北联系在一起,经济发展不可能达到一个新的台阶,而其他如海运对自由贸易的限制或许少些,在后期漕运干线沿线的商业发展明显落后于华南的发展,如木材的贸易这。种贸易的下降原因之一就是购买力的下降,而漕河商业并不健全,而且浅薄的基础却在很容易在逆势时完全崩溃。

三、 旅行

漕河是京城与南方间最繁忙的旅行线路,这些可以从旅行诗人留下的诗篇中可以看出。另外从某些人物(如户部侍郎吕钟,兵部侍郎张敷华,王阳明等人)的个人传记中也有一些记载。即使因特殊情况,改走陆路也是同漕河水道并行。

漕河是一条明政府招待国宾的水道,同时也是进京赶考士子们的主要通路,同样,许多藩属使者到北京所走的官道也是漕河。如幕府时代所派遣的使团,尽管其声名狼藉,在到达漕河地区时,明政府地方官员拒绝向他们提供劳力和食物。另外荷兰使团来到中国同样要经过漕河才能到达京城,但对漕河地理特点的理解不仅不能仅限于当今要了解更多。

漕河既是连接沿海地区的水道,也是连接边远地区的道路,西藏派出的贡使以及藩属王(如万禄国王)进入北京都是要经过漕河。虽未有在漕河上旅行的作品,但从某些人的旅行日志和札记中可以找到记载。作者在某些作品中所持观点无疑是一致的,在漕河上的旅行是痛苦,耗时较长,困难重重的,尽管旅行背景不同,感受却一致。

利玛窦乘坐马船(马快船,运输丝织品的官船)将优先通过河道的旅程,也只不过是比别人提前几天通过而已。漕河旅行耗时长。在日本贡使的旅行的日志中一样有记载,船只改道若要顺利进行,必须在每月农历中旬前半期,湖水升高时才可以进行。

依赖漕水改道以及在此过程中不断卸下行李或货物,导致商船经常不能继续航行,对于无官员身份的旅行者来说,在漕河入口处的换船便使他们旅行很少越过水闸,都是在某一河段内的行程。

明政府并未禁止商船进入漕河。尽在仪真和清江浦有明政府修建和管理的水门商船才需要缴纳通行费后跃过水闸,但花费巨大常常抑制了商船的旅行。在河道总督发现向官员行贿可以减少费用后通过水门政府便决定,明政府便决定水门向民船打开,只需缴纳部分费用即可通行(按船只大小而定)。水门常打开水量无法维持,于是在后来又修改为每年仅在夏季三个月打开,让漕船通过。其他船只的需要有绞盘提升越过石缓坡,这一规定被严厉的执行着,这也是禁止商船进入漕河的政策。

作者分析了诗歌中有关旅行的描述,环境优美以及雅情,却少见烦恼。对于漕河,由于牵涉到的不确定因素很多,怕耽搁行程的旅行者常弃水路走陆路。但对于有足够时间旅行者来说,在漕河上旅行还是非常惬意的。

旅行者可以轻松雇到货船,无需事先预定。在归有光的记述中就有详细的描述了这种情况,他说到船只在航行的时候会全速前进,也谈到了与好友们乘船游玩的情景。过闸门是需要在漕船过后。在梁彦同良的日志中记载明政府提供的船只,或许是可以按照详细规定的时间表安排行程,不会像民船那样尽力行使。并不是所有的船只都要走完全部漕河段,有时会换船,原因并不清楚。对于驿站来说是平均设置漕河之洲之上的,共有42个站,一站间的行程刚好是一天,驿站为官员提供苦力,食宿,所以导致官船耽搁的原因还包括一张苦力和食物的短缺。同时驿站还是重要的通信中心,信使通常走陆路,速度快,可以为徒中的官员们提供宝贵时间。

作者从利玛窦的描述中可知旅行者可以利用银行的服务,另外从部分欧洲旅行者的日记中我们也知道了,部分与漕河旅行有关的风俗习惯,如拜祭,请求超自然的保护等。在漕河旅行中也一样会遭遇小偷和强盗,偶有因土匪活动而短暂中断旅行的情况,发生在明政府后期较多,在祁彪佳的1643年南下途中就遭遇了土匪抢劫,也说明了旅行者已经不得不认真对待抢劫者了。

四、 劳役

漕河的行政系统包括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在内,所需劳力都是从漕河沿线的百姓中征召而来,承担不同的任务。

劳役有知县征收,人数永久的由有关县提供,并在知县的直接控制下。知县在通判或典吏的帮助下维持所辖县区漕河段。许多技术工匠和家庭,按照规定直接登记注册分派给漕河各机关。劳役没有报酬,官方也不供应伙食,这一系列措施,基层政府就完全承担了劳役的日常输送,明廷也因此可以免除这些琐事。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重修黄河,就需要超额招收劳役,当然仍然是在漕河沿线平民百姓中征召,或可免部分土地税或可为劳役提供食物,但在服役过程中的花费则由他们自己支付。

在16世纪晚期出现了雇人代替服役的情况,出现了用征收银两作为劳力支付。除此之外,整个徭役制度仍然同以前没有什么变化,愿意服徭役的仍然可服役而非强制用钱币替代。

在县级层次上的漕河劳役征收有三个渠道:第一拥有土地的有服徭役的义务的组成“服徭役仓库”,二是各县所有在服徭役年龄的男性公民,三是以家庭为征收单位,从各县各户征召而来。其中漕河的劳役主要来源于有关各县处于服役年龄的男性公民(各县不仅是指漕河经越的县份,还包括临近县份,溪流向漕河提供水源,劳役充当”泉夫“。

在劳役中,挖泥工(组织单位是浅铺)(包括挖泥船)在“老人”的领导下负责一段一英里长河道的畅通,还要负责维持和保护漕河两岸的沟渠,某些地方需要提供维修材料)如木桩,捆草,石灰,砖块和黄麻袋等)。

在徐州和沛县的黄河河段,安排有堤岸和沟渠的维修服务。因为夏季黄河水化较多,在5~9月份他们必须生活在堤上,可以携带家人。

在险要河段由洪夫(溜夫)帮助官船通过,这些洪夫不同于纤夫,没有固定数额,非法定。拉着”马船”前进一直是漕河沿线的农人的痛苦负担,召集纤夫的责任有时不得已又得成为各县知县的责任。

在清江浦船坞注册登记的工人多是从各县各户家庭征召而来,他们每两年服役三个月,在驿站服徭役的普通劳力才是来自土地所有者的劳力。明规定提供特定徭役的需要自己携带工具和设备,如马匹,牛车,骡夫和船只等。所有这些负担是由家境条件较好的家庭组成的“劳力库”完成的。

清朝4大冤案是哪4大?

清朝四大冤案——杨乃武与小白菜、杨三姐告状、张文祥刺马案、淮安奇案.

所谓“清宫四大奇案”是指“太后下嫁”、“顺治出家”、“雍正被刺”和“狸猫换太子”。

一、太后下嫁

太后下嫁就是太后下嫁摄政王。太后是指清太宗皇太极之妃、世祖福临的生母,卒于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被谥为孝庄文皇后;摄政王即指摄政睿亲王多尔衮。孝庄文皇后系多尔衮之兄嫂,弟妻兄嫂,按照汉人道德观念来看,是一件太不光彩也太不文明的事。有清一代,对此讳莫如深,求其明文记载则无有也。 但清末才刊行的《苍水诗集》有句云“上寿称为合卺樽,慈宁宫里烂盈门;春宫昨进新仪注,大礼恭逢太后婚”,即是指太后下嫁这件事说的。诗作者张煌言是清初人,与多尔衮同时,所说当有所本。另据《朝鲜李朝实录》仁祖二十七年(1649年,清顺治六年)二月壬寅,亦有“皇父摄政王多尔衮”这样去“叔”字改称“皇父”的记载,它间接地透露了多尔衮称皇父“已为太上”与太后相对称,正是太后下嫁的一个旁证。何况多尔衮之改称“皇父”不但明载于《清实录》与蒋良骥《东华录》等书中,即当时流传到今的许多档册和文告中,于抬写皇上处,一并抬写摄政王,而摄政王之上,或冠以“皇叔父”,或冠以“皇父”字样。 我们也不要忘了另一个事实:满洲入关以前的社会性质虽已由奴隶制迅速向封建制过渡,但很早很早以前女真人的落后习俗,如弟娶兄妻、妻姑侄媳的一些群婚制的残余,延续到入关初年,也是不足为怪的。那么,太后下嫁这件事是可以相信确有其事的。

二、顺治出家

史载顺治十七年(1660年)八月十九日,皇贵妃董鄂氏薨。世祖福临哀悼殊甚,为之辍朝者五日。旋即下谕追封为皇后。董鄂氏仅仅是个贵妃,为什么要这样滥加谥号,并晋封她为皇后呢? 有的人于是以讹传讹,说这个妃子是明末人冒辟疆的姬人董小宛,当清军入关之初,被掠至京师,后入宫,赐姓董鄂氏,跟着又册立为贵妃。谁知董氏入宫之后,竟以不寿卒。然世祖之于董贵妃,宠冠六宫,莫与伦比,乃红颜薄命,惹得世祖终日闷闷不乐,不数月,遂弃皇帝不为,遁入山西五台山,削发披缁,皈依净土。上述就是顺治出家的由来,历来故老相传如此,是否真有其事呢? 首先我们应该承认清世祖福临好佛,宫中延有木陈 、玉琳王秀二禅师,尊礼备至。世祖钤章有“尘隐道人”、“懒翁”、“痴道人”等称号,又谕旨对木陈有“愿老和尚勿以天子视朕,当如门****旅庵相待”云云。世祖信佛是事实,谁也否认不了的。 其次要说,世祖死去前几个月,适值孝献皇后董鄂氏之丧,世祖哀痛过情,为世所叹异。因而就有人认为世祖是由悼亡而厌世,终于脱离尘网,遁入空门。从此传为“万古钟情天子”的一段佳话。这是与历史事实不符合的。不错,由于世祖好佛,他死前确实有过要求祝发为僧的念头。但事实上在他死去的前几天,只是叫他最宠任的内监吴良辅去悯忠寺(今北京市广安门内法源寺)削发,他本人也曾亲自前往观看过。这里还说明世祖当时并无大病。那么,世祖是怎样死的呢?据当事人王熙《王文靖集·自撰年谱》载:“奉召入养心殿,谕:朕患痘,势将不起。”张宸《青王周集》亦称:“传谕民间毋炒豆,毋燃灯,毋泼水,始知上疾为出痘。”两人所记完全相合,可以互相印证。这就很清楚地告诉我们,世祖既死于出痘,那么,遁入五台山祝发为僧的说法,就并不可信了。

三、雍正被刺

世传清世宗胤禛暴崩的原因,说法不一,有说是被刺而死的,振振有词。这一说法究竟可信吗? 说来话长,它起因于雍正七年(1729年)曾静、张熙一案。曾静慕明末人吕留良的为人,以排满复明为职志,因遣其徒张熙诡名投书川陕总督岳钟琪,劝他为祖先(岳飞)举义,不成,狱兴、辞连吕留良。世宗严加处治,戮留良尸,留良子葆中,时为编修,亦论斩。传说吕留良有一个幸存的孙女,名叫吕四娘,她的剑术之精,冠绝侪辈,立志要为父祖报仇。后来她潜入宫内,终于刺死了世宗,并把世宗的脑袋割下,提着逃走了。 好事的人说是根据鄂尔泰传记的记载,说世宗暴崩的那一天,上午还“视朝如恒,并无所苦”,就在那天下午,忽召鄂尔泰入宫,而外间喧传世宗暴崩的消息已满城风雨了。鄂立刻“入朝,马不及被鞍,亟跨骣马行,髀骨被磨损,流血不止。既入宫,留宿三日夜,始出,尚未及一餐也”。人们认为,当时天下承平,长君继统(清高宗弘历二十五岁登位),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要搞得这般惊慌失措的。这就只能说明世宗被刺的说法并非没有道理。 这里需要将真人真事与野史传闻区别开来,曾静、张熙一案牵连的吕留良等人都是真人真事,是历史真实;但提到吕留良的一个孙女,是传说,不是历史事实。世宗死的年月日是事实,但说他是暴崩,并不见明文记载,也只是传说,目前尚不能证实其事。此其一。 上述鄂尔泰传记所描述的鄂仓皇上朝一段情节,写得惟妙惟肖,好像真有其事似的。但至少在正史记里,如《清实录》、《清史列传》、《清史稿》等书并没有这类的记载。当然,没有文字记载,不等于没有这件事;而且直到今天仍无法得到证实,也就不可能确认有这件事;即使鄂尔泰的仓皇上朝是事实,也不能证明世宗一定就是被刺,因为二者并没有必然的内在联系。此其二。 世宗本人好佛好道,“所交多剑客力士”,传说“结兄弟十三人”。皇帝与人结为兄弟之事,未必可信;但既好佛好道,多交剑客侠士,则炼丹求长生之术,容或有之。求长生吞丹药,以致暴崩,也有可能。秦皇、汉武之事,早有先例在。此其三。 有人建议发掘清西陵的泰陵(清世宗胤禛的陵墓),看看世宗到底有无头颅,以证实被刺与否。后因发掘工作过忙,未果,当然,清世宗死于1735年,尸骨早寒,一旦发掘,果能得其一二遗骸,固可定案,但要付出的代价未免太大,也只好等待将来再说了。

四、狸猫换太子

这里指的是清世宗胤禛与海宁陈氏换子的传说。浙江海宁陈氏,从明末起,累世簪缨。数传至陈之遴,清初降于清,位至极品。稍后,陈氏一家,如陈说、陈世倌、陈元龙等父子叔侄,都是高官厚禄,尊宠备至。康熙年间,世宗时为皇子,与陈世倌尤相亲善。恰巧碰着两家各生一子,年、月、日、时辰无一不同。世宗听说,十分高兴,命抱子入宫,过了许久,才送回去。陈氏发现,送还的已经不是自己的男孩,而且易男为女了。陈家万分震怖,但又不敢出来剖白,只得隐秘其事。高宗尝南巡至海宁,当

天即去陈家,升堂垂询家世甚详。将出,至中门,命即封闭,并告以后不是皇帝临幸,此门不得再开。所以此后陈氏家中永远关闭其门,从未再开过一次。也有人说,清高宗弘历对自己的身世怀有疑团,所以南巡到陈家,想亲自打听清楚。上述这些传说,盛行于前清末年。当时革命排满之风最盛,对清代诸帝极事丑诋。传闻异辞,其中真伪夹杂,有必要为之剖辨。 海宁陈氏一家,如陈说、陈世倌、陈元龙父子叔侄,位极人臣,皆是事实:就是清高宗南巡去过陈家,也是事实。按清制,皇帝到过的人家,经过的大门是必须封闭,禁止再开的。但不能由于有这些历史事实,就说清世宗与陈世倌有以女换子之事了。 清代旗人生子一定要报都统衙门,宗室生子一定要报宗人府,定制十分缜密。何况紫禁城内,门禁森严,怎么能随便抱子出入宫内?显而易见,这些都是清末汉人在排满的革命浪潮中,无中生有地编造出来的。

也有版本是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名伶杨月楼冤案、太原奇案、张汶祥刺马案最为震动,统称为清末四大奇案,我觉得两个版本标准不同,一个是宫廷政治方面的,一个是民间的,都有可信度。

回答者:李家思 - 大魔导师 十三级 7-18 18:27

所谓“清宫四大奇案”是指“太后下嫁”、“顺治出家”、“雍正被刺”和“狸猫换太子”。

一、太后下嫁

太后下嫁就是太后下嫁摄政王。太后是指清太宗皇太极之妃、世祖福临的生母,卒于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被谥为孝庄文皇后;摄政王即指摄政睿亲王多尔衮。孝庄文皇后系多尔衮之兄嫂,弟妻兄嫂,按照汉人道德观念来看,是一件太不光彩也太不文明的事。有清一代,对此讳莫如深,求其明文记载则无有也。 但清末才刊行的《苍水诗集》有句云“上寿称为合卺樽,慈宁宫里烂盈门;春宫昨进新仪注,大礼恭逢太后婚”,即是指太后下嫁这件事说的。诗作者张煌言是清初人,与多尔衮同时,所说当有所本。另据《朝鲜李朝实录》仁祖二十七年(1649年,清顺治六年)二月壬寅,亦有“皇父摄政王多尔衮”这样去“叔”字改称“皇父”的记载,它间接地透露了多尔衮称皇父“已为太上”与太后相对称,正是太后下嫁的一个旁证。何况多尔衮之改称“皇父”不但明载于《清实录》与蒋良骥《东华录》等书中,即当时流传到今的许多档册和文告中,于抬写皇上处,一并抬写摄政王,而摄政王之上,或冠以“皇叔父”,或冠以“皇父”字样。 我们也不要忘了另一个事实:满洲入关以前的社会性质虽已由奴隶制迅速向封建制过渡,但很早很早以前女真人的落后习俗,如弟娶兄妻、妻姑侄媳的一些群婚制的残余,延续到入关初年,也是不足为怪的。那么,太后下嫁这件事是可以相信确有其事的。

二、顺治出家

史载顺治十七年(1660年)八月十九日,皇贵妃董鄂氏薨。世祖福临哀悼殊甚,为之辍朝者五日。旋即下谕追封为皇后。董鄂氏仅仅是个贵妃,为什么要这样滥加谥号,并晋封她为皇后呢? 有的人于是以讹传讹,说这个妃子是明末人冒辟疆的姬人董小宛,当清军入关之初,被掠至京师,后入宫,赐姓董鄂氏,跟着又册立为贵妃。谁知董氏入宫之后,竟以不寿卒。然世祖之于董贵妃,宠冠六宫,莫与伦比,乃红颜薄命,惹得世祖终日闷闷不乐,不数月,遂弃皇帝不为,遁入山西五台山,削发披缁,皈依净土。上述就是顺治出家的由来,历来故老相传如此,是否真有其事呢? 首先我们应该承认清世祖福临好佛,宫中延有木陈 、玉琳王秀二禅师,尊礼备至。世祖钤章有“尘隐道人”、“懒翁”、“痴道人”等称号,又谕旨对木陈有“愿老和尚勿以天子视朕,当如门****旅庵相待”云云。世祖信佛是事实,谁也否认不了的。 其次要说,世祖死去前几个月,适值孝献皇后董鄂氏之丧,世祖哀痛过情,为世所叹异。因而就有人认为世祖是由悼亡而厌世,终于脱离尘网,遁入空门。从此传为“万古钟情天子”的一段佳话。这是与历史事实不符合的。不错,由于世祖好佛,他死前确实有过要求祝发为僧的念头。但事实上在他死去的前几天,只是叫他最宠任的内监吴良辅去悯忠寺(今北京市广安门内法源寺)削发,他本人也曾亲自前往观看过。这里还说明世祖当时并无大病。那么,世祖是怎样死的呢?据当事人王熙《王文靖集·自撰年谱》载:“奉召入养心殿,谕:朕患痘,势将不起。”张宸《青王周集》亦称:“传谕民间毋炒豆,毋燃灯,毋泼水,始知上疾为出痘。”两人所记完全相合,可以互相印证。这就很清楚地告诉我们,世祖既死于出痘,那么,遁入五台山祝发为僧的说法,就并不可信了。

三、雍正被刺

世传清世宗胤禛暴崩的原因,说法不一,有说是被刺而死的,振振有词。这一说法究竟可信吗? 说来话长,它起因于雍正七年(1729年)曾静、张熙一案。曾静慕明末人吕留良的为人,以排满复明为职志,因遣其徒张熙诡名投书川陕总督岳钟琪,劝他为祖先(岳飞)举义,不成,狱兴、辞连吕留良。世宗严加处治,戮留良尸,留良子葆中,时为编修,亦论斩。传说吕留良有一个幸存的孙女,名叫吕四娘,她的剑术之精,冠绝侪辈,立志要为父祖报仇。后来她潜入宫内,终于刺死了世宗,并把世宗的脑袋割下,提着逃走了。 好事的人说是根据鄂尔泰传记的记载,说世宗暴崩的那一天,上午还“视朝如恒,并无所苦”,就在那天下午,忽召鄂尔泰入宫,而外间喧传世宗暴崩的消息已满城风雨了。鄂立刻“入朝,马不及被鞍,亟跨骣马行,髀骨被磨损,流血不止。既入宫,留宿三日夜,始出,尚未及一餐也”。人们认为,当时天下承平,长君继统(清高宗弘历二十五岁登位),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要搞得这般惊慌失措的。这就只能说明世宗被刺的说法并非没有道理。 这里需要将真人真事与野史传闻区别开来,曾静、张熙一案牵连的吕留良等人都是真人真事,是历史真实;但提到吕留良的一个孙女,是传说,不是历史事实。世宗死的年月日是事实,但说他是暴崩,并不见明文记载,也只是传说,目前尚不能证实其事。此其一。 上述鄂尔泰传记所描述的鄂仓皇上朝一段情节,写得惟妙惟肖,好像真有其事似的。但至少在正史记里,如《清实录》、《清史列传》、《清史稿》等书并没有这类的记载。当然,没有文字记载,不等于没有这件事;而且直到今天仍无法得到证实,也就不可能确认有这件事;即使鄂尔泰的仓皇上朝是事实,也不能证明世宗一定就是被刺,因为二者并没有必然的内在联系。此其二。 世宗本人好佛好道,“所交多剑客力士”,传说“结兄弟十三人”。皇帝与人结为兄弟之事,未必可信;但既好佛好道,多交剑客侠士,则炼丹求长生之术,容或有之。求长生吞丹药,以致暴崩,也有可能。秦皇、汉武之事,早有先例在。此其三。 有人建议发掘清西陵的泰陵(清世宗胤禛的陵墓),看看世宗到底有无头颅,以证实被刺与否。后因发掘工作过忙,未果,当然,清世宗死于1735年,尸骨早寒,一旦发掘,果能得其一二遗骸,固可定案,但要付出的代价未免太大,也只好等待将来再说了。

四、狸猫换太子

这里指的是清世宗胤禛与海宁陈氏换子的传说。浙江海宁陈氏,从明末起,累世簪缨。数传至陈之遴,清初降于清,位至极品。稍后,陈氏一家,如陈说、陈世倌、陈元龙等父子叔侄,都是高官厚禄,尊宠备至。康熙年间,世宗时为皇子,与陈世倌尤相亲善。恰巧碰着两家各生一子,年、月、日、时辰无一不同。世宗听说,十分高兴,命抱子入宫,过了许久,才送回去。陈氏发现,送还的已经不是自己的男孩,而且易男为女了。陈家万分震怖,但又不敢出来剖白,只得隐秘其事。高宗尝南巡至海宁,当

天即去陈家,升堂垂询家世甚详。将出,至中门,命即封闭,并告以后不是皇帝临幸,此门不得再开。所以此后陈氏家中永远关闭其门,从未再开过一次。也有人说,清高宗弘历对自己的身世怀有疑团,所以南巡到陈家,想亲自打听清楚。上述这些传说,盛行于前清末年。当时革命排满之风最盛,对清代诸帝极事丑诋。传闻异辞,其中真伪夹杂,有必要为之剖辨。 海宁陈氏一家,如陈说、陈世倌、陈元龙父子叔侄,位极人臣,皆是事实:就是清高宗南巡去过陈家,也是事实。按清制,皇帝到过的人家,经过的大门是必须封闭,禁止再开的。但不能由于有这些历史事实,就说清世宗与陈世倌有以女换子之事了。 清代旗人生子一定要报都统衙门,宗室生子一定要报宗人府,定制十分缜密。何况紫禁城内,门禁森严,怎么能随便抱子出入宫内?显而易见,这些都是清末汉人在排满的革命浪潮中,无中生有地编造出来的

美团因不正当竞争败诉被判赔35.2万元,美团都有哪些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江苏淮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判决,认为应赔偿不正当竞争3.5万元,而江苏淮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这是美团今年第二次因在外卖领域强迫卖方二选一而败诉。今年之前,美团多次受到处罚。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对美团处以罚款52.6万元。

美团利用在当地市场的主导地位,强迫商家签订承诺书,并要求商家签订独家协议。否则,就会提高税率,甚至关门。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市场监管局针对美团外卖的存在,对部分同时在美团和易乐摩外卖平台经营的商家,采取加价的方式,强行将易乐摩外卖平台门店撤下,设置不合理条件等,认定其构成不正当竞争,并依法对美团处以7万元罚款。

汕头市潮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透露,饿么的工作人员要求商户二选一,并修改了商户的经销范围,影响了商户的生意。于是,饿么被罚款3万元。据安徽省天长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洪格尔莫利用技术等手段两选一,扰乱市场竞争秩序,责令洪格尔莫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0万元罚款。重庆市巫溪县饭店业商会日前发出通知。由于商家对美团两选一的投诉不断,饭店业商会已同意暂停和撤销美团在无锡县的外卖业务。

四川南充火锅协会、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等行业协会也向美团发函,抗议美团突然增加佣金、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不过,后续美团与相关行业协会达成和解。目前,国家正在对互联网平台的经济垄断进行强有力的监管。互联网平台企业将在一个月内进行全面自查,并逐一彻底整改。美团称尊重运营商在平台上的自主选择权,不通过不合理的限制等措施强迫商户二选一,不利用技术手段实施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消除和限制市场竞争,依法履行集中申报义务。

马新贻到底是因为什么被刺杀?

原因有以下两种说法:

1、复仇说

据说张文祥做捻军头目是曾被清军马新贻打败,之后与结拜兄弟邱材青、龙启云在浙江沿海结寨,后来张文祥独自投奔太平军;结果石寨再次被马新贻剿灭,结拜兄弟被杀,妻子被叛徒霸占,此为原因之一。

2、情杀说

在马新贻还是小卒的时候,曾被张文祥俘虏,马新贻趁机劝说其投靠朝廷。张被马的言语打动,两人结拜后投靠了清军。后来马的官运渐旺,不屑与其交往,又因看上张的兄弟曹二虎的妻子,竟将曹二虎设计杀之,此为原因之二。

扩展资料

马新贻是山东菏泽人,生于道光元年(1821年)。马新贻是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的正牌子进士,走的是科甲“正途”。马新贻从安徽的合肥知县做起,因剿灭太平军有功,步步升迁。1868年(同治七年)八月,马新贻的仕途达到顶峰,

他从闽浙总督的位置上,调任两江总督兼通商大臣。马新贻在两江的前任是谁呢?曾国藩。马新贻在闽浙半年后即调到两江,说明朝廷是在重点培养马新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马新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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