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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了还能过户吗,财产保全了还能过户吗要多少钱

财产保全一般指诉讼保全。诉讼保全是指在案件判决作出之前,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人民法院依法对诉讼标的或者与案件有关的财产采取的强制措施。那么,房产被保全后可以转让吗?下面是富华法律网边肖相应的回答,供大家参考。希望下面的回答对你有帮助。一、财产保全了还能过户吗

需要根据情况来讨论。

房子被法院保全后,不能买卖。但第三人支付全部房款且第三人无过错的,法院可以不予保全,第三人可以依法转移所有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被执行人将需要办理转移登记的财产全部出售给第三人,第三人已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拥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三人已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第三人没有过错的,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03010第二十五条《协助执行查封、扣押、冻结通知书》送达登记机关时,登记机关已受理被执行人转移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的转移登记申请。不予核准登记的,应当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转移的财产。

查封、扣押、冻结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登记机关时,其他人民法院已经向登记机关送达转移登记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应当优先办理转移登记。

法律依据:

103010的第十六条

被执行人将其财产出售给第三人,第三人已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拥有该财产,但被执行人按照合同约定保留所有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三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支付全部余款后,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将需要办理转移登记的财产全部出售给第三人,第三人已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拥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三人已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第三人没有过错的,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二、房屋解除保全后几天能过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解除房屋保全措施后,房屋所有权可以随时转移,解除保全措施后交易不受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保全解除。

在财产纠纷案件中,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申请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有尚未解决的权属纠纷;

(三)申请登记的房地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以上知识是边肖对“财产被保全后可以转让吗”这个问题的回答可见,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被执行人将需要转移给第三人的财产全部出售。 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拥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财产转移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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