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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规定,公章标准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公章规定,以及公章标准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公章使用规定

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公章使用规定。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章使用规定。欢迎阅读!

公章使用规定

一、公章的刻制、启用

公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开具 介绍信 ,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公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散文 阅读: )

公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公章启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二、公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的公章、专用公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案。

2、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 报告 ,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主任确认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公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公章使用损坏;

3、公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公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公章送办公室封存或销毁,建立公章

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三、公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 承诺书 等用章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办公室备案。

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办公室有权拒印。

3、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主管行政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

四、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每年年终公章管理人负责将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复印件送办公室存档。

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管理:

1、经总经理授权由综合部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启用、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2、设立印章管理登记制度,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时予以登记和审批;(说明:未办理此项手续可在办法颁布之日补办)。

二、保管及使用:

1、公章、业务章由财务部保管,合同章由综合部保管;

2、保管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保证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除总经理同意外,不得擅自转交他人代管;

3、保管人员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审批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4、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对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填写印章申请使用单,载明事项,按下述审批程序审核,经同意后,由两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携带使用。

三、审批:

公章、业务章使用审批手续

1、各部门若需加盖印章,经办人填写“印章审批单”;

2、经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审批;

3、财务部盖章,并存档保管;

4、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在空白单证、纸张上加盖印章。确因业务需要,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盖章;

5、已盖公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须交回财务部销毁。

3. 合同章使用审批手续

1、各部门若需加盖印章,经办人填写“印章审批单”;

2、经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审批或补签;

3、综合部盖章,并将合同正本存档保管,合同复印件由综合部当天交给财务部存档。

正常公章使用规定

公章使用规定公章经印鉴备案后,方准启用。任何单位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领导批准制度,不得非法制作、使用印章。使用单位公章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单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务不能批准使用的,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副职等合适人员批准使用。

【法律依据】

《印章管理办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买卖印章,不得非法制作、使用印章。

第十条

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应当到公安机关批准的刻制单位刻制;刻制单位将刻制的印章向公安机关办理印鉴备案后,方准启用。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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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公章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公章的规定:

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交由综合管理部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2、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送交综合管理部刻制,部门章一般为椭圆章;

3、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到综合管理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

4、公章由综合管理部经理或专人保管。各部门需要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到综合管理部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总经理核准,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字,涉及到人事调动盖章的,还需董事长同意;

5、合同章由综合管理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对外合同,盖章前须先到综合管理部处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总经理审批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字,董事长同意后方可盖章;

6、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公司银行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范文

为了加强各类、各种公章的管理,便于公章的刻制、使用、销毁等各环节的工作,减需对公章使用制定管理规定。下面是公章管理相关制度内容,欢迎参阅。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篇1

一、公章管理制度

1、 公章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掌握使用。使用公章一律登记,要由使用人(或经办人)签字,经校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2、 以学校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等,经校长审阅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并严格登记手续。

3、学校公章不外借,主管人不在时由校长指定人代管,双方做好交接手续。 4、学校员工因取款、取物、挂失、驾驶员办证等,需用单位 介绍信 ,由校长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

5、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6、 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合同章使用管理制度

1、 合同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任何部门、人员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负责;发生遗失,应及时 报告 处理。 2、 凡在授权范围内洽谈的合同,经校长同意方可成立。经校长审核、签字后,在财务部盖章,并严格按照登记手续进行登记备案。

3、 未经校长批准或空白合同上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否则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 凡私盖合同专用章或利用合同专用章营私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财务专用章、法人章使用管理制度

1、 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要由财务负责人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

? ? ? ? 2、 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不能交给银行出纳员自行保管和使用。

3、 除正常的财务需要用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外,其他事项需用必须经过财务负责人报请学校经校长批准后方可使用并严格登记手续。凡私盖章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4、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空白书面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四、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使用管理制度

1、 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由出纳员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

? ? ? ? 2、 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只有在现金、银行、转帐收讫或付讫时使用。

3、 不得在空白书面上加盖现金、银行收(付)讫章,一经发现,严厉惩处并承担经济损失。

五、发票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

发票专用章由财务人员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发票专用章用于加盖通用机打发票。

公章保管 责任书

一、保管人(责任人): 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 部

? ? ? ?二、被保管章全称: ______________

? ? ? ?三、保管时间:自20_ 年 月 日起至:20_ 年 月 日止; 无限期至交回日止。

? ? ? ?四、保管人责任:

1、严格执行《公章使用管理规定》。在固定地点保存。采取必要 措施 对公章进行妥善保管。防止出现公章丢失、损毁、被盗、不当使用等情况或事件的发生。

2、用章前,要取得有关领导的批准。批准人在《公章使用管理规定》中已明示。

3、用章中,由保管人加盖,并在《公章登记簿》上进行登记;保管人须全过程在场。

4、用章后,须及时收回存放处。所用章文件,应留复印件一份。因盖章有误而造成的作废文稿须立即销毁。

? ? ? ? 5、本责任书与保管人保管公章期间同时生效和废止。

公章保管人:

20_ 年 月 日

公章登记表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篇2

1 目的 为维护公司印章保管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从公司运作规范需要出发,避免印章管理出现不规范行为,以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文、信函、授权 委托书 、证件、证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及其他须用公章的文本。

? ? ? ? 3 印章类别

本制度所指的印章包括隔离开关、电力工程、电力器材三个公司公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法人章,财务章,党支部章,计划生育章及各部门专用章。

4 职责

4.1印章管理权限

公司授权企管部管理隔离开关、电力工程、电力器材三个公司公章,公司授权财务物管部管理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公司授权各部负责人管理本部门专用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

4.2印章的保管

4.2.1行政公章有企管部部门负责人负责保管并按规定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2.2公司部门专用章由部门负责人专管并按规定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2.3印章管理人员要妥善保管印章,不得将印章随意存放;

4.2.4印章管理人员因事、病、出差等原因不在公司时,印章应指定他人代管印章。在印章交接时,要严格办理交接手续,登记交接起至日期,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交接时双方的签字确认以备查询,代管印章人属于第二责任人,在管理印章期间与印章管理人员负有同 等责任;

4.2.5印章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用印程序;未经公司领导批准用印的,印章管理人员不得用印;印章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用印,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2.6公司各类印章的使用要制定印章使用签批单,签批单需注明印章使用的内容,日期,使用人;领导签字等信息;签批单年末留档。

4.3 使用规定

4.3.1未经 公司法 人、总经理授权及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印章。印章的刻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颁布的有关印章刻制的规定,并经公安局备案;

4.3.2以公司名义所发公文,须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发文件的原稿用印,并同时在印章使用签批单上登记备案;

4.3.3对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需评审并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在合同或者协议上签字后方可用印,并同时在印章使用签批单上登记备案;

4.3.4公司对外报送的各类业务报表及其他须用公司印章的文本等,需严格按规定办理用印手续;

4.3.5各类介绍信、便函、个人相关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等的开据,严格按照用印审批手续办理,经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严禁在空白文本上加盖公章印戳;

4.3.6公司领导在出差期间,用印事宜应有用印人员电话请示相关分管领导,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在用印签批单上做好登记,注明电话请示某某相关分管领导后,方可用印;等分管领导回公司后,用印人员必须及时补办用印审批手续;

4.3.7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相关印章,无须经过审批手续;

4.3.8人事劳资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人事相关印章,无须经过审批手续;

4.3.9印章原则上不允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带出印章者,应事先在用印签批单上载明事项及带出地点,经公司领导签字后方可带出公司;

4.3.10印章管理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以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4.3.11违反本制度规定使用印章的,造成丢失、盗用等,依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分别进行批评 教育 ,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 附则

公司各部门印章的保管使用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部门的印章管理制度并报公司备案。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篇3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单位公章(以下简称公章)管理,完善公章使用手续,杜绝漏洞发生,促进公章使用和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公章使用和管理正确、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专人管理公章。公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未经批准其他人员不得动用,专管人员也不得将公章交给他人使用和管理。公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办公室应指定人员代管,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注意事项。公章专管人员调离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二、严格审批手续。使用印章应坚持“先批准、后用章”的原则。批准人应当在公文送审稿或用章资料原件上签字。事情特急而批准人又无法签字的,经请示批准人同意后,可先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盖章后的材料复印备存,并注明请示人、请示时间,事后补办签字手续。

三、审批权限。

(一)单位行政章。所有上行文、重要平行文、下行文中涉及全局性工作、重要政策、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以及 规章制度 、规范性文件等,须报经(单位一把手)签字批准后用章。其他一般对外工作联系函、回复函、议提案答复意见等平行文和一般下行文,须报经分管副职领导签字批准后用章。凡以单位名义制发的各类证书等,需盖钢印的,须报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或持相关文件办理,并加盖单位证件专用章。

(二)单位党组印章。须报经单位党组书记签字批准后用章。

(三)单位领导名章。须报经单位领导本人或委托的其他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用章。

(四)业务章。按业务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批准后用章。

(五)财务章。政府采购支出、业务经费支出、 出国 费用支出、慰问支出以及 其它 支出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元的支出等重要支出须报单位一把手批准,一般支出由分管副职批准。与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支付等事项须加盖单位法人章,由一把手签字。

(六)办公室等处室印章。经处室分管领导或处室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用章。其中,对外用章,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对内可由处室主要负责人批准。

(七)因专项工作需要刻制的印章。须经专项工作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用章。

四、使用登记。用章人员要认真填写《用印登记簿》,登记内容包括:编号、时间、用印单位或人员、用印事由(或文件名)、文件字号、发往单位、用印数量、批准人姓名、经办人姓名等。

五、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公章的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代用公章除外),不漏盖、不多盖。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便函、空白证件等上用印。

六、严格控制将公章带出单位外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带出使用时,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由印章专管人员携带外出使用。

七、需刻制新公章时,须报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公章专管人员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新公章启用时,要进行登记,并印发启用通知,明确启用新公章、作废旧公章的年月日。停止使用的旧公章,应按规定上交、封存。

八、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关于公章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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