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宅建在宅基地上,村民只是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的所有权仍归农村经济集体所有。如果农村房屋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让,那么《民法典》中农村房屋土地证如何转让?富华法律边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民法典中农村的房屋土地证怎么过户
根据《民法典》规定,农村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转移登记,符合条件的,应当办理转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房地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书、房地产的界址、面积及其他必要的材料。
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的界定】宅基地使用权的所有者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依法享有使用该土地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二、农村宅基地转让的条件和除外的条件有哪些
(一)农村宅基地转让条件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转让方拥有两套以上农村住房;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的转移;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划拨条件的;
4.转让经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
(二)农村宅基地转让的除外条件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必须随房屋一并转让。
2.下列转让应被视为无效:
(一)城镇居民购买;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
(三)转让方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四)转让给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
(5)受让人现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的。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流转只能在村民之间进行。签订转让合同后,双方可以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让登记,转让时提交申请书、宅基地使用权证书等材料。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富华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