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连带赔偿责任判决书,以及连带赔偿责任判决书生效前还可以协商解决吗对应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交通事故一审判决书,如何解读赔偿连带责任和赔偿数额划分
您好!
1.关于问题1,关于判决的生效,因为我国法院裁判案件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度,所以,要看这个案件是法院一审还是二审,从您提供的情况来看,很可能是法院一审,那么,该判决书的生效有一个时间段,即15天(《民诉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假如对方(ABC三人任意一人即可)没有提起上诉,则该判决会在送达全部当事人(《民诉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15日后(从送达之日起的第二天起算)发生法律效力。
所以,该判决的生效与否,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是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期间而定的。
2.关于问题2,连带责任的意思,为A和B任意一人均负有全部赔偿责任直至将所赔偿的债务全部清偿为止,而不是简单的平均划分一人一半。因此,原告既可以向A主张权利,要A全部偿付法院所判决的债务,也可以向B主张全部偿付,也可以同时向A和B主张,要求AB一起向原告偿付,假如A优先向原告清偿了全部债务,则在AB内部产生一个追偿责任,A可以向B主张一半的债务,即在AB内部对债务的承担是一人一半,但是仅限AB内部问题,对原告没有影响(说白了,那是人家AB之间的问题了,原告只要获得全部赔偿,就没原告什么事儿了)。
3.关于问题3和4,法院判决文书属于法定司法公文的一种,要求严肃凝重和简洁,C为保险公司,C所承担的责任为保险责任,是有专门法律规定的责任范围的,因此,判决文书避免冗长的叙述,就会省去对C赔偿数额的具体表述,并不是该判决缺乏严谨性,所以,在判决生效后,并不影响该判决的执行。
另外,如果判决确有错误,如出现错别字及赔偿数额写错,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补正该判决,而法院通常会出一份裁定,对判决中出现的纰漏予以补正,且该补正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纯手工回答,希望以上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连带责任在判决中怎么表述
有以下两种表述:
1、在民事判决书的主文中,往往表述为“被告某某与被告某某共同偿还原告某某**元,并承担连带责任”。
2、在刑事判决书的主文中,往往表述为“被告人某某与被告人某某各承担原告人某某**元;被告人某某与某某对原告人某某的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1、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
连带之债是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
2、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
连带责任是以债的关系为前提的,没有债的关系,就无民事责任可言,更谈不上承担连带责任。在代理关系中,某两方当事人共同损害了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由此便与受害人之间形成了债的关系。
3、连带责任所指向的债必须不可分。
不可分有性质不可分和意思不可分,性质不可分是指给付在性质上不可分割,我们这里所述的不可分显然是指意思不可分。
4、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
该客体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相比,其外延显得单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是指物、行为、智力成果和其他一些权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连带责任
法院判决书下达后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是什么意思?
根据你的表述,连带赔偿责任,可能你是一个侵权行为,被告不止你一个,意思就是你们所有的人对赔偿款都有赔付的义务,执行的时候可以执行被告中的任意一个,总数额以判决书确定的数额为限。
连带赔偿责任判决书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更多关于连带赔偿责任判决书生效前还可以协商解决吗、连带赔偿责任判决书的信息可咨询本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