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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废物罪的处罚是什么?

一、如何惩治走私废物罪

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对单位处以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二、走私废物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素

这一罪行的对象是海关监管系统和禁止固体废物、液体废物和气体废物入境的国家系统。犯罪的目标是“浪费”。这里提到的废物不是一般废物,而是指固体废物、液体废物和气体废物。近年来,一些单位和个人已经忘记了什么是利润,走私固体废物、液体废物和气体废物,私人液体废物和气体废物也应适用走私固体废物的规定。因此,《刑法修正案(四)》第2条规定,《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逃避海关监管,将外国固体废物、液体废物、气体废物运入我国,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三)项关于“逃避海关监管,向中国境内运输境外固体废物”的规定相应删除。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是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逃避海关监管,执行《以境外固体废物、液体废物和气体废物为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放置在容器中的液体废物和气体废物应遵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根据《刑法》第339条第3款和第《刑法修正案(四)》条第2款,将《刑法》第339条第3款的规定修改为:“以利用原料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未逃避海关监管的,构成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3)主要要素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即明知是来自国外的固体废物、液体废物和气体废物,却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入境。如果你被外国人欺骗,把固体废物、液体废物和气体废物误认为普通货物和物品,你就犯了走私普通货物和物品的罪。固体废物未经海关监管而不运入的,构成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在构成走私废物罪时,要求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具有故意心理。如果他没有这种心理,他就不能根据这一罪行被定罪和惩罚。此外,走私废物罪的构成要件包括违反海关法和环境法。如果没有违反这两项法律,或者只有一项被违反,也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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