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刑法 > 走私罪

走私淫秽物品犯罪的立案标准

走私淫秽物品罪是指非法运输、携带或者邮寄淫秽的电影、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进出境,以牟利或者传播淫秽物品,违反海关规定,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专题1重庆刑事律师网走私淫秽物品罪

根据*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起诉标准的规定(1):

第二十五条[走私淫秽物品(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走私淫秽电影、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以文字、声音、图像等表达淫秽内容的视盘、视盘、电子出版物等物品牟利或者传播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

(一)走私淫秽录像带、影碟五十盘以上的;

(二)走私淫秽录音带、光盘一百张以上的;

(三)走私淫秽扑克、图书、期刊、图画书100册以上的;

(四)走私淫秽图片500张以上的;

(五)走私相当于上述数量的其他淫秽物品的;

(六)走私淫秽物品数量不符合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上述两项标准50%以上的。

*终原作者:智浩经历的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特定的问题(尤其是在法律、医疗和其他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报告

无相关信息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不做为行动指导,本站只是转载信息,不为访客形为负责,如果法律咨询点击底部咨询律师按钮,本站特邀律为您回电解答。如内容和信息有侵犯您的权益请点网站底部联系我们:发邮箱我们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