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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赔偿怎么算残疾生活补助费用

医疗事故中简单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其赔偿项目中有残疾生活补助费赔偿。 你知道医疗赔偿如何计算残疾生活补助费吗? 找律师编辑马上把相关内容发给你。

(一)全部损失的计算。

)1)医疗费用)按照治疗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支付凭证,但不包括原发性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费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不少于发生医疗事故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计算。 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发生医疗事故地上一年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普通职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发生医疗事故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等级(按一级残疾100%、二级残疾90%、三级残疾80%、四级残疾70%、五级残疾60%、六级残疾50%依次类推……十级残疾10% )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但60岁以上的,15年以下; 年满七十周岁的,五年以下。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普及型器具费用计算。

)7)死亡赔偿金(《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死亡赔偿金未规定的,因医疗过失导致患者死亡的,是否赔偿死亡赔偿金? 笔者认为,应当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死亡赔偿金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 但年满60周岁的,年龄每增加1周岁减少1年; 满七十五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

)8)殡葬费用)按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殡葬费用补助标准计算。 根据省的标准不同而不同,我在当地省公安厅每年发行的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文件中进行查找。

)9)被供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供养且无劳动能力者为限,按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未满十六周岁的,扶养到十六周岁。 16周岁以上无劳动力的,赡养20年; 但是,满60岁以上的情况为15年以下. 70岁以上的情况为5年以下。

(10 )交通费)根据患者实际需要的交通费计算,支付资格信息。

(十一)住宿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普通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支付资格信息。

(十二)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计算费用人数不超过2人。 患者死亡的,参加葬礼活动的患者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计算人数不超过2人。

(二)实际赔偿额的确定。

上述涉及的项目累计为全部损失,医疗机构承担的过失责任程度不同,医疗事故鉴定书一般责任程度系数不同。 全部责任100%,主要责任60-90% (实践中可能有对等责任,分别为50% ),次要责任20-40%,轻微责任10%以下。 所有损失乘以责任程度系数的乘积即为实际赔偿额。

主编在以上内容中整理了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和具体的赔偿标准。 其中包括残疾生活补助费的赔偿。 我希望能帮助你更深入地理解知识。 如果你在进行相关赔偿的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向我们律师网站的在线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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