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行政诉讼

不可申请行政复议事项答复的事项有哪些情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收到行政裁决书后,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在限定的期限内再次提起行政诉讼请求。 机关决定受理案件后,应当限期答复行政复议事项,但实际上并不是所有的行政案件都可以受理。

一、哪些事项不得申请答复行政复议事项?

人对下列事项申请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

1、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2、国务院各部门、地方一定级别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3、内部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对所属国家公务员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属于内部行政行为,被处分或者被处分者不服不得申请复议,但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4、中介行为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仲裁等行为,对双方当事人的约束力取决于其自愿接受。 因此,一方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二、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是什么?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那么申请行政复议的方法是什么? 行政复议申请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复议申请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必须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三)应当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5)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

三.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

1、申请复议

控告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 复议申请书应当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7日内提出。 申请书中应当说明应当立案的理由。 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2、复核申请

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内作出决定。 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3、向检察院投诉

控告人对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投诉。

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书的,应当将立案决定书副本送达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仍然认为不应当立案,检察院认为应当立案的,检察院有权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公安机关在接到检察院通知后十五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副本送达人民检察院。

4、拒绝自诉

公安机关犯罪情节轻微,以可以在法院自诉为由不予立案的。 被害人坚持请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

5、直接向法院起诉

被害人对被告人有证据证明侵犯自己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者检察院不予起诉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法院直接受理这种自诉案件很严格。 被害人难以收集被告人有罪的证据,这种起诉往往被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被告人无罪。

并不是所有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都能得到行政复议。 以上委托律师主编答复不可申请行政复议事项的,应当符合相关条件,并向受理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答复行政复议。 收到回复后,不能再次提起诉讼。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媒体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