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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纠纷调解法律依据是什么意思

近年来,我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假日有很多人外出旅游。 旅游不仅可以增长见识,还可以放松身心,但旅游行业还不够发展,导致旅游过程中各种纠纷频发。 纠纷的解决有仲裁、调解等方式,我知道旅游纠纷调解法的依据是什么。 找个律师编辑马上提供相关法律法规,相信对你有帮助。

旅行调解法的依据是什么

为了正确审理旅游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旅游纠纷,是指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之间因旅游发生的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

“旅游经营者”是指以自己的名义经营旅游业务,向公众提供旅游服务的人。

“旅游支持服务者”是指与旅游经营者有合同关系,协助旅游经营者履行旅游合同义务,并实际提供交通、旅游、住宿、餐饮、娱乐等旅游服务的人。

旅游者自行旅行中与旅游景点经营者在旅游中发生的纠纷,参照本规定适用。

第二条以公司、家庭等集体形式与旅游经营者订立旅游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除集体以合同一方当事人名义起诉外,旅游者个人提起旅游合同纠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三条旅游经营者一方因同一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选择要求旅游经营者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当事人选择的案件进行审理。

第四条旅游经营者因旅游支持服务者的原因违约,旅游者只起诉旅游经营者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旅游支持服务者追加为第三方。

第五条旅游经营者参加了责任保险,旅游者因保险责任事故只起诉旅游经营者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将保险公司作为第三人。

第六条旅游经营者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对旅游者作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旅游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要求认定该内容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七条旅游经营者、旅游支援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支援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因第三人行为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第三人承担的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旅游者要求承担相应补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八条旅游经营者、旅游支援服务者对可能危害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不履行告知、警告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支援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旅游者按照旅游经营者、旅游支持服务者的要求提供有关旅游活动的个人健康信息,不履行真实告知义务,或者不听从旅游经营者、旅游支持服务者的告知、警告,参加不符合自身条件的旅游活动,在旅游中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游者属于旅游经营者

第九条旅游经营者、旅游支持服务者泄露旅游者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公开其个人信息的,旅游者要求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十条旅游经营者将旅游业务转让给其他旅游经营者,旅游者不同意转让,要求解除旅游合同,追究旅游经营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旅游经营者擅自将其旅游业务转让给其他旅游经营者,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受到损害的,请求订立旅游合同的旅游经营者和实际提供旅游服务的旅游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十一条除合同性质上不得转让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在旅游行程开始前的合理期限内,旅游者将旅游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请求确认转让合同效力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前款所述理由,旅游经营者请求旅游者、第三人支付增加的费用或者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返还减少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十二条旅游开始前或者进行中,旅游者单方面解除合同,旅游者要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或者旅游经营者要求旅游者支付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游经营者、旅游支持服务者的客观原因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的,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要求解除旅游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旅游者要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游经营者、旅游支援服务者的客观原因变更旅游行程,经旅游者同意后,旅游经营者请求旅游者分担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或者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的,人民

第十四条因旅游辅助服务者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游者选择请求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旅游经营者对旅游支持服务者不履行谨慎选择义务,旅游者要求旅游经营者承担相应补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十五条订立旅游合同的旅游经营者将其部分旅游业务委托给旅游目的地的旅游经营者,受托方不履行旅游合同义务,致使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受到损害,并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旅游经营者委托前款规定以外的人从事旅游业务,发生旅游纠纷,旅游者起诉旅游经营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十六条旅游经营者许可他人以其名义从事旅游业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致使旅游者对旅游经营者和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十七条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有擅自改变旅游行程、取消旅游景区、减少旅游服务项目、降低旅游服务标准行为,请求旅游经营者赔偿旅游者未能约定完旅游服务项目等合理费用的,由人民法院

旅游经营者提供服务有欺诈行为,旅游者要求旅游经营者加倍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十八条因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合同不按约定履行,旅游者要求旅游经营者退还未发生实际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受到人身损害、财产损害,旅游经营者未能履行必要的提示义务,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前款规定的自主活动期间包括旅游经营者在旅游过程中独立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日程的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或者领队同意后暂时离队的个人活动期间等。

第二十条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未经导游或者领队许可,故意离队,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害,要求旅游经营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一条旅游者提起违约诉讼,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变更为侵权诉讼。 旅游者仍然提起违约诉讼的,对其精神损害赔偿主张,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旅游经营者或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为旅游者代管的行李损坏、灭失,旅游者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但是,以下情况除外。

(一)损失是旅游者未按照旅游经营者或者旅游支持服务者的事先声明或者提示,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造成的。

(二)损失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造成

(三)损失由旅游者的过失造成

(四)损失是物品自然属性造成的。

第二十三条旅游者要求旅游经营者返还下列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因拒绝旅游经营者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者另行收费的项目而增收的费用

(二)同一旅游行程,旅游经营者提供相同服务,因旅游者年龄、职业等不同而增收的费用。

第二十四条旅游者因过错造成代为办理的手续、证件有瑕疵或者未履行适当保管义务而丢失、损毁的,旅游者要求旅游者补办或者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应当承担相应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旅游者要求旅游经营者退还未发生的费用、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二十五条旅游经营者按事先设计、确定的总额提供交通、住宿、游览等一项或者多项服务,不提供导游、领队服务,旅游者自行安排旅游行程的旅游过程中,旅游经营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

旅游者在自行安排的旅游活动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求旅游经营者、旅游支援服务者负责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施行前已进行终审,本规定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规定。

以上是旅游纠纷调解的法理依据,一旦发生旅游纠纷,它可以作为解决的依据,我们普通人也可以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在旅游中遇到不公平对待,可以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我们在旅游过程中,也要尊重当地的民俗习惯,进行文明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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