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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融资罪案例有哪些类型

融资通常是指规模较小的中小企业为扩大市场而集资进行的交股行为,或大企业因资金周转不畅而不得不吸收投资的过程。 这本来是一种鼓励企业发展的解决方案,但有时不法分子将其视为谋利工具,构成非法融资罪。 那么,企业融资罪的案例是什么?

一、达州某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1、基本案件

达州某投资公司在达州市通川区经营期间,通过该公司招聘的业务员在通川区闹市区,通过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发放传单的形式进行宣传,邀请投资者到公司进行宣传,介绍融资运营者项目,每月1.3-1.8分的利息作为投资者的回报

达州警方全力侦破,追回涉案房产9套,商用房2层,3180多平方米,某房产项目住房37套,现金750多万元,涉案嫌疑人9人已被移送法院审理。

2、案件评估

达州某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涉嫌非法集资的企业,往往以政府资助为名,巧立名目,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大肆宣传,极具吸引力。 同时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迎合人们快速发财的心理,麻痹人们的思想,具有隐蔽性、伪装性、欺骗性。 广大群众要认识到广告宣传只是一种商业行为,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二、今盛XX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案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

1、基本案件

从2011年7月今盛XX公司成立到案发,犯罪嫌疑人陈某等13人成立市场部,招聘业务经理、业务员,虚构公司投资保险、煤矿、医院、公司上市融资、珠宝等业务,先后在宜宾、贵阳、新津、 在蒲江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向40-70多岁经济条件较好的社会不特定人群宣传,邀请参与招商的非法集资人数达一百多人,被诈骗金额达600多万元。

2014年10月9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主犯陈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主犯黄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主犯程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其余业务经理和业务员均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和罚金刑。

2、案件评估

此案公安机关立即介入打击犯罪分子,但此类案件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的损失巨大,无可挽回。 公众在面对高利诱惑时,没有仔细甄别和质疑是助长此类犯罪的主要因素。 公众要增强防范意识,法律意识、投资风险意识要正确面对当前经济形势下的投资环境和收益预期。

以上为企业融资罪案例,上述两种情况为不同公司进行融资诈骗。 风投公司和其他小额投资者在投资时千万要擦亮眼睛,不要被不法分子骗了。 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请咨询我们要找律师的相关网站。 专业律师会尽全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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