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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债务人被判刑后是否还需要还款呢

某公司非法集资的结果,万家普通民众血本无归就是非法集资。 而且,这种原本以非法集资为基础建立的债务债权关系是畸形的。 所有受害者都是非法集资主要负责人的债权人,所谓债权人关注当事人因非法集资被逮捕后非法集资债务人判决后是否还需要偿还。 其实这并不影响宣判后还钱。

一、非法集资债务人被判决后是否需要偿还?

债务人因非法集资被判刑的,不影响债权人要求还债。

但是,债务人已经没有可以偿还债务的财产或者没有足够的财产偿还债务的,债权人不能全部或者部分偿还。

非法集资(按《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集资,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或者其他方式向出资人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机构研究制定《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二、非法集资会回来吗?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所遭受的损失,由参与人自行承担,形成的债务和风险,转移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机构

债权债务清偿后,仍有非法财产的,予以没收,当场上缴中央金库。 在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不能通过财政资金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这意味着,如果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人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由人民法院执行,集资人无法清偿集资,参与人自身不能承担损失,也不能向有关部门要求赔偿。

三、非法集资有什么特点?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 包括无权批准的部门批准的集资; 有批准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 也就是说,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向出资人支付利息。 支付利息的形式除了以货币形式相除为主外,还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为社会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 这里的“特定对象”是指社会公众人物,而不是特定的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本质。 为了掩盖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者(受害者)签订合同,伪装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虽然说非法集资债务人在被判刑后也要向受害者赔偿,但如果这里非法集资债务人不再有足够的偿付能力,受害者除了接受损失外别无其他办法。 而且,收受的这些赃物只能按一定比例退还。 一些非法集资的债务人在成功后会全部挥霍掉。 受害者一分钱也拿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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