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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解释是怎样的法律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人们辛苦工作,生活富裕安乐。 但这些人总是希望获得不劳而获,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通过诈骗非法集资,侵占他人财产,扰乱社会秩序。 这些人犯有集资诈骗罪,最终将受到制裁和惩罚。 具体什么是筹款诈骗呢? 请看下面的集资诈骗罪说明。

一.基本概要

集资诈骗罪是中国法律规定的罪名,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规定,采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集资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 根据刑法第200条的规定,公司也可以成为集资诈骗罪的主体。 通常,这种目的具体体现在:将非法募集资金的所有权归自己所有,或者挥霍,或者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集资诈骗罪在1979年的刑法中没有规定,1995年6月30日中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 其中第八条规定了集资诈骗罪,1997年新刑法通过,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将本罪定为集资诈骗罪。

二.罪名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部分金融诈骗罪的死刑规定】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罪,数额特别巨大,并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条【单位犯金融诈骗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的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司法解释

金额巨大,特别是巨大的起点,参照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12月16日《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集资诈骗20万元以上,单位5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金额巨大; 个人诈骗在100万元以上,单位在25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数额特别大。

不法分子使用这样的手段,进行非法活动,达到了他们的罪恶目的,但法律不会放过任何扰乱社会秩序的人。 希望各位市民遵守纪律,遵守法律,不要进行上述非法行为。 不要因为一时的贪婪而坐拥自己的人生,最终害人害己,落得悲惨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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