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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决定机关是哪个部门

一.下列哪一个是刑事拘留决策机关?

1、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都有权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刑事拘留决定;

2、刑事拘留最长期限为30天,审查批准逮捕最长期限为7天,两者共使用37天。

二、不服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决定怎么办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不同,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对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属于刑事拘留,我国规定了公安机关可以刑事拘留的七种情形。 被刑事拘留的人对公安机关的决定不服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向公安机关提出异议,公安机关认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作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进行错误拘留的,被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 赔偿义务机关是作出错误拘留决定的机关。 被害人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应当给予赔偿的逾期不赔偿或者对赔偿金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上级机关提出复议。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赔偿请求人对复议决定不服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复议决定或者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决定。

因此,对刑事拘留决定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事后证明刑事拘留是错误的,受害者可以依照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程序申请国家赔偿。

大部分刑事案件都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所以我们常见的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是公安机关。 但作为当事人有权对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措施表示不服,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要求向公安机关提出异议,拘留错误证明后,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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