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刑法 > 刑法常识

什么是刑事调解制度的基础

新《刑事诉讼法》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可以对民事诉讼附带案件进行审理、调解,也可以根据财产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

解密:

1 .什么是刑事调解?

调解是在中间人的主持下,促使有争议的双方各自让步,达成一致意见解决争议的手段。 刑事调解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在中间人的主持下,促使被害人与被告人就纠纷赔偿达成协议。

2 .刑事调解的范围

被告人是否定罪、如何量刑,由法院代表国家决定,不能调解。 刑事调解仅限于被害人和被告人的赔偿纠纷。

3 .谁将成为调解人?

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作为调解人。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人员担任调解人。

在审判阶段,法院将成为调解人。

4 .刑事调解与刑事和民事诉讼的关系

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达成调解协议,全部履行的,不得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审判阶段调解协议达成并当时履行的,法院记录在案,不再进行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 当时不能履行的,法院制作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效力。 调解不成的,民事诉讼案件和刑事案件合并审理。

5 .刑事调解与民事诉讼的区别

民事诉讼仅限于受害者的财产损害。 刑事调解没有限制,只有双方自愿达成一致,精神损失也可以赔偿。

民事诉讼附带的所有赔偿要求都需要证据,刑事调解不一定需要证据。

及时履行,全部执行。 刑事民事诉讼由国家强制力执行,不一定能执行。 被告人没有财产就不能执行。

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

如何行使刑事辩护权?

刑事诉讼辩护人的范围是什么?

无相关信息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媒体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