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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当今市场经济社会常见的犯罪行为,但什么是合同诈骗罪? 下面从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和基本构成要件两个方面进行介绍。 希望有助于进一步认识合同诈骗罪。

一.概念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产的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一)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构成本罪。 《刑法》第23l条规定,公司犯合同诈骗罪等罪的,对公司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进行相关处罚,公司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本罪发生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主体是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都可以成为合同诈骗罪的主体。

(二)犯罪的主观要件

只能是故意,以非法占有公私财产为目的。 行为人主观上没有欺诈故意,只是由于各种客观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所欠债务无法偿还的,不能以合同欺诈论处。 行为人主观非法占有目的包括行为人对本人非法所得的占有,以及对意图单位或者第三人非法所得的占有。

欺诈故意发生的时间既可以是行为人最初实施行为的时间,也可以是在其他合法行为进行的过程中发生的。 订立合同后,即行为人在订立合同之初,无意骗取对方的钱财,但合同订立后,因来源、销售渠道、市场行情变化等各种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产生诈骗故意,行为人有能力将已经到手的对方的钱财返还

(三)犯罪对象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既侵犯了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也侵犯了市场秩序。 本罪侵害的对象极其复杂,侵犯了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侵犯了市场秩序。 合同诈骗是指行为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采取诈骗的方法,以隐瞒事实相似,骗取对方财产,直接破坏国家对经济的管理制度,严重扰乱国家对市场的管理秩序,其侵害的对象是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诚实信用的市场因此,合同欺诈行为对社会主义市场的交易秩序和竞争秩序造成了很大的干扰。

(四)犯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产,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对以订立合同的方式骗取财物的行为,认定行为人是否谎报事实或者隐瞒事实,关键在于调查行为人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 也就是说,行为人知道自己没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或保证,故意制造假象使订立合同的人产生错觉,“自愿”与诈骗行为人订立合同,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是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犯罪的客观主要特征。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 .行为人不具备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 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应当以订立合同时行为人的信用或者来源的明确情况为依据。 必须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行为人在合同时不具有实际交易能力,但在合同前有与他人购买相同标的物的要约或者合同,合同后订立合同的一方毁约,后者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视为具有一定的合同履行能力; 另一种是行为人签约时完全不具有交易能力,签约后只是与第三方签订了内容相同的购买合同,实际上并未兑现,行为人不被认为具有交易能力。 如果不看签约时的实际交易能力,只根据签约后的履行实绩来判断的话,容易让犯罪分子陷入混乱。 当然,也要注意区分完全无能力履行合同与部分有能力履行合同之间的界限,只有完全无能力履行合同者才能以诈骗罪论处。

2 .采取欺诈手段。 欺诈手段大部分是行为,不是简单的不作为。 欺诈手段表现为对行为人虚构的事实或真实的隐瞒。 虚构事实是指行为人捏造不存在的事实,骗取被害人的信任。 其表现形式主要是谎报签订合同所需的身份; 盗窃、骗取、伪造、变造订立合同所需的法律文书、文书、制造合法身份、交易能力的伪像; 虚构不存在的基本事实; 虚构的不存在的合同目标等待。 隐瞒事实真相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客观存在的基本事实,其表现形式主要是隐瞒自己不能实际履行合同的事实,隐瞒自己不履行合同的犯罪意图。合同中自己有义务告知对方其他事实。

3 .使签订合同的人产生错误的认识。 这种误认是对可能引起财产处分的事实情况的误认,而不是诈骗分子对案件全部事实情况的误认。 在合同诈骗犯罪中,诈骗人的误认是由诈骗行为引起的,时间顺序上诈骗在先,是诈骗人误认的原因。 被骗的人产生了错误的认识,是被骗的结果。 他人误认在先,行为人利用他人误认取得财产的,只能作为民事纠纷处理,不能作为诈骗犯罪处理。 如果行为人采取了诈骗手段,对他人的认识也存在错误,根据其错误认识划分财产,如果诈骗手段与错误认识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也不能以合同诈骗罪论处。

4 .遭遇诈骗自愿与行为人订立合同,履行合同义务,交付财物或者行为人(或者第三人)通过履约直接非法占有他人交付的财物。

作为欺诈者的欺诈手段的经济合同,根据其种类通常有三种。

(一)订立买卖合同,骗取现金或者实物。 有五种情况。 一是利用盗窃、伪造或者骗取的空白合同和介绍信与他人签订合同。 二、使用无效、失效的合同、介绍信冒充有效合同、介绍信与他人订立合同; 三、利用撤销的单位名义及其公章、介绍信、合同与其他人签订合同四、在条款上做手脚,使合同不能按期履行; 五、标的物设陷阱,致使对方不履行合同违约。

)2)利用承包合同进行诈骗。 行为人没有承包能力,以骗取金钱为目的,承包工厂或某工程,骗取大额钱财以供自己浪费或逃避。

(三)利用联营合同骗取财物。 行为人完全没有生产经营能力,利用与他人订立联营合同,骗取联营机构的钱财。

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犯罪对象主要包括:

(一)签订虚假购销合同,骗取货物。 部分伪造证件、合同伪造与对方签订合同的部分银行或者其他部门的保函,以合法身份与对方签订合同; 有些人以帮助洽谈、订购、销售产品为由,与对方签订合同,这些业务涉及伪造某些银行票据、窃取公司空白支票、利用失效支票或空头支票引诱对方签订合同等。 诈骗者往往以隐瞒真实身份、先提货、后付款为由,利用对方推销自己产品的心理,骗取货物。 然后,廉价出售商品,侵吞货款,将商品用于还债和抵押等。

(2)虚构货源,签订虚构合同,骗取货款。 伪造一些上级主管部门的假批文作为来源; 有的来源于伪造的提单;有的抓住对方急需某种紧缺物资和商品的心理,口头编造虚构的货源故意谎称不是自己的,有的根本没有看头,欺骗对方; 有些以伪造的买卖合同为来源。等等。

)3)冒用身份订立虚假合同,骗取他人预付款或者定金。 用这种方法进行诈骗的行为人有两种心理。 一种是拿到定金或定金,即使大功告成,另一种是拿到定金或定金,有可能骗取货款就继续骗取货款,没有可能就马上离开。

)4)用诱饵公开骗取他人财物。 有的犯罪分子为了达到骗取对方巨额财物的目的,以支付部分预付款为诱饵,将对方财物置于自己控制之下,然后逃跑,通过部分履行合同的手段骗取对方的信任,甚至强迫对方按照合同交付财物,时间长久

) )在廷假合同上签字,骗取他人的活动费、好处费或提成费等。 这些人与对方签订合同的真正目的不是为了骗取货物、货款、定金或预付款,而是为了一次性骗取各种名义的费用,只要得到这笔财物,就会远走高飞。 这些人通常伪造身份证或身份证,声称能买到急需的物资,或者以帮助对方推销产品为诱饵,写对方签订了虚假的买卖合同。

)6)以共同商务、投资、合作等名义,与他人订立合同,进行诈骗。 以这种方式进行诈骗的,行为人往往以合法身份,以某公司、简场等名义,伪造营业执照、注册资金等,骗取他人订立联营协议,骗取他人钱财。

骗取财物无论出现在订立阶段,还是履行过程中,都是一种合同诈骗行为。 根据本法第224条的规定,此类行为通常包括以下情形:

(一)以虚构单位或者他人名义订立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 即以这些票据或凭证作为自己能够履行合同的证据,骗取对方当事人订立合同。

)3)无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欺骗对方当事人使其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收到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价款、定金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5)以其他方式骗取对方当事人财产的,主要包括对方当事人收到给付的货物、价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或者不予返还,或者未用于履行合同不能返还。 利用合同骗取财产抵债,但没有实际履约保证,为进行违法行为所使用的浪费,无法返还等。

以上是关于什么是合同诈骗罪的详细回答。 综上所述,合同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采用欺诈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产且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与诈骗罪的最大区别在于该犯罪行为发生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 想了解更多合同诈骗罪,请咨询律师官网。 我会尽快为你答疑解惑。

合同诈骗罪如何立案?

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要件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的最高刑罚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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