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发生一些纠纷需要走法律程序的时候,会问司法鉴定、亲子鉴定、伤残鉴定、工程事故鉴定、文物鉴定、科研鉴定等各种各样的事情,人们并不知道。 大家熟悉的司法鉴定属于哪个部门?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下面的编辑要向律师请教。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九条规定,名单上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应当保持中立地位和独立身份。 中立性是司法鉴定最基本的要求,失去中立的情况下,进行鉴定时很难保证客观公正。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司法部95号令)。
第二条司法鉴定机构从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的司法鉴定工作,适用本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的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司法鉴定机关是司法鉴定人的执行机关,应当具备本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并在登记的司法鉴定工作范围内开展司法鉴定活动。
第四条司法鉴定管理实行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司法鉴定活动依法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 司法鉴定行业协会依法实行自律管理。
第五条全国实行统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审查登记、名册编制和名册公告制度。
第六条发展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符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有序发展的要求。
第七条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循合法、中立、规范、及时的原则。
第八条司法鉴定机构统一接受委托,组织所属司法鉴定人开展司法鉴定活动,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执行统一的司法鉴定实施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
第二章主管机关
第九条司法部负责全国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全国司法鉴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指导、监督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的审查登记、名册编制、名册公告工作;
(三)制定全国统一的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管理评价制度和司法鉴定质量管理评价制度并指导实施。
(四)组织制定全国统一的司法鉴定实施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等司法鉴定技术管理制度并指导实施。
(五)指导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引进和推广,组织司法鉴定工作的中外交流与合作。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行政区域司法鉴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司法鉴定机构的审查登记、名单编制、名单公告
(三)负责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管理评估和司法鉴定质量管理评估;
(四)负责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负责对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执行行为的调查处理
(六)组织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委托下列司法行政机关协助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有关工作:
第十二条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指导司法鉴定行业协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依法开展活动
以上介绍表明,司法鉴定属于哪个部门尚不确定,既不是国家机关,也不是事业单位,属性类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各类评估所等,属于其他部门。 司法鉴定在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刑事案件、亲子鉴定、书画鉴定等广泛领域应用,未来前景也非常光明。 更多内容请联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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