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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杀死对方判几年

正当防卫一般是针对非法入侵而进行的,但在防卫过程中,实际上并不掌握限度,有时会导致对方死亡。 那么,此时正当防卫杀人会做出多少判决呢? 很多人都很关心这一点,其实这个时候,首先要看是否可以认定为犯罪,如果不构成犯罪,判决多少也没有问题。

一.正当防卫杀人要判多少

正当防卫造成的他人死伤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需要结合有无正当防卫是否比需要的更明显来分析。

《刑法》根据第二十条的规定,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是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或者其他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是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造成过多重大损害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什么是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

正当防卫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遭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而阻止非法侵害的防卫行为。 是对非法入侵者进行反击,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行为,是刑法规定的保护行为人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法律制度。 正当防卫行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实施防卫行为的目的,应当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不受非法侵害。 防卫目的的正当性是正当防卫的首要条件。 如果防卫目的没有正当性,正当防卫就不能成立。 例如,在聚众斗殴中互相杀伤时,都有侵害对方的意图,因此不存在正当防卫。

2、防卫行为应当对不法侵害行为进行。 如果没有非法入侵行为,就没有必要实施正当防卫。 作为正当防卫对象的侵权主要是指对受法律保护的国家、公民一切合法权益的违法侵权行为。 行为人只能对侵权行为实施正当防卫,不能对合法行为实施正当防卫。 执法人员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者搜查、扣押物品是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被拘留、逮捕的人或者第三人不得以其人身自由或者财产权受到侵犯为借口实施正当防卫。

3、防卫行为应当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 这里所说的“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行为有两层含义。 一是侵权客观上确实存在,不是主观想象和推测的。 二是非法入侵必须正在进行,还没有开始、停止或实施完毕。

4、防卫必须对实施非法入侵者本人进行。 正当防卫旨在排除和阻止非法入侵,但由于非法入侵的行为来自侵害人,阻止非法入侵只能对不法侵害人本人造成损害,不能包括无关的第三方、侵害人的家属。

5、正当防卫不得造成过多的重大损害。 根据刑法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正当防卫是有限度的,如对不严重的侵害行为,防卫者必须采取适当的、能够阻止不法侵害者的防卫行为。 这种行动的强度和结果应以防卫行为是否必要为限。 行为人的防卫行为超过一定限度的,造成重大损害的是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因此,一般来说,防卫不得显著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是公民执行正当防卫必须遵守的限度,超过此限度防卫行为由正当变为违法。 防范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造成非法侵入者伤亡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那种规定的暴力型犯罪进行正当防卫,即使导致非法侵入者死亡,在当时也不能认定构成犯罪的,当然不涉及刑罚问题。 一般来说,正当防卫杀人要判多久,取决于当时以什么罪名定罪,具体判决根据《刑法》年关于该罪的量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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