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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判缓刑多吗

一.监视居住能否作出缓刑判决

从具体罪名、情节来看,缓刑条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法》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对其中未满十八周岁的、怀孕妇女、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应当判处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悟态度

(三)无再犯危险

(四)宣告缓刑不对居住社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附加刑的,应当执行附加刑。

二.监测居住由哪个机构执行

监视由公安机关进行。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住所的监控监督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所地执行的住所没有固定的,可以在指定的住所执行。

因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主义行为犯罪,特别是严重猥亵犯罪,在住所执行可能妨碍侦查的,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住所执行。 但不得指定在羁押场所、专门办公场所执行。 指定居住、监视居住的,除不能通知的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督其遵守采用电子监视、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 在搜查期间,可以监视被监视居住的嫌疑人的通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长不得居住超过六个月。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案件的侦查、起诉、审理。 发现不宜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羁押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羁押,监视居住。 解除保留审查、监视居住的,应当及时接受保留审查,并通知居民和有关单位进行监视。

无论适用监视居住还是缓刑,实际上法律方面有严格的条件规定,否则不能轻易监视居住或者缓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犯罪分子。 关于监视居住,如果指定住所的话,日后即使被判处刑罚也将被判处刑期。 通常,监视居住2天被减刑为刑期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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