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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唤,拘传是什么意思,传唤和拘传有什么区别吗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各不相同,被追诉的嫌疑人可以采用拘留证方式,对其他刑事诉讼参与人可以选择传唤方式。 那么,传唤、拘留是什么意思? 传唤和羁押有什么区别? 请律师编辑回答如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传唤、羁押是什么意思

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在指定时间、地点到案的措施。

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在指定时间、地点到案的措施。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在指定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地机关传唤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地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唤证。 传票必须先送达被传唤者。 被传唤的人应当按照传唤要求按时到案。 无正当理由拒绝案件的,应当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 依法传唤拒不办案的,司法机关根据侦查或者审判活动的需要,可以依法采取逮捕证强制措施,强制犯罪嫌疑人到案。 需要拘留或者逮捕嫌疑人的,也可以在拘留后变更强制措施,进行逮捕或者拘留。 此外,拒绝传唤也可以作为对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嫌疑人的认罪态度之一,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羁押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讯问案件的强制措施。 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都有决定适用的权利。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应当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不能拒绝到法院的,可以拘传。 这有三层含义:

)1)适用对象是必须到达法院的被告。 一般来说,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必须出庭参加诉讼。

)2)已经提交了两次传票。

)3)无正当理由不能拒绝到法院。

二.传唤和羁押的区别是什么

传唤不仅适用于刑事程序,也适用于行政程序和民事程序,羁押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一,仅适用于刑事程序。 因此,要比较传唤和拘留证,只能在刑事程序领域内加以区分。

第一,适用对象不同。 拘留只适用于被刑事起诉的人(包括嫌疑人和被告人),传唤也适用于证人、被害人等诉讼参与人。

第二,与刑事不同,羁押是强制措施,具有强制性,没有传唤。 例如,传唤某故意杀人案的目击证人作证时,证人必须对证言进行录音,公安才能直接抓住他; 公安将某人确定为犯罪嫌疑人,被拘留接受讯问的,该人应当到公安局讯问。 否则公安可以强行带走。 说白了,传票只是通知书,没有强制力。

第三,适用法律依据不同。 拘传应当以《刑事诉讼法》为依据,在需要刑事程序的时候进行,传唤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

拘传与传唤是两种不同的程序,拘传带有强制性,但传唤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参加诉讼活动,当然两者必须无合法正当理由出席。 如果有什么疑问,小编建议你注册律师网站咨询,或者请专业律师。 丰富的实战经验会有更好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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