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想离婚但对方不同意的,双方不能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只能由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法院受理该离婚案件后,可以就离婚问题对双方先行进行审前调解。 关于想离婚的对象应该如何办理手续,以下富华法律网络小编将为您详细回答。
一、想离婚对方不同意该如何办手续
1、当事人想离婚,但对方不同意的,双方不能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只能由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两人离婚。 法院受理该离婚案件后,可以就离婚问题对双方先行进行审前调解; 如果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判决双方离婚。
2、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五)其他夫妻感情破裂的。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判决不允许离婚后,双方又分居一年以上,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原告方身份证原件,审核完毕后返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可以在开庭时提交。
4、有子女的,还应提交子女出生证明、户口本。
5、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原告由法院签发判决生效票。
被起诉的离婚应当积极应诉,双方同意离婚的,可以协商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也可以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如果法官认为夫妻感情确实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就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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