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以后,我们国家取消了事实婚姻的说法,可以对以前在一起的构成事实婚姻的人调解离婚吗? 下面是富华法律网的编辑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请阅读。1、事实婚姻本质上是违法的婚姻,现在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
所谓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不申请结婚就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大侠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虽然事实婚姻是对合法登记的婚姻进行的,事实婚姻没有依法登记,本质上是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护一定范围内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规定不办理婚姻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的关系
我国新的《婚姻法》取消了事实婚姻。 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不允许事实婚姻,只允许登记了合法手续的婚姻。
2、男女双方是什么关系属于事实婚姻?
)1)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姻法定形式要件缺失;
)2)具有针对性和公开性。 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一生都有共同生活的目的,以夫妻的名义公开生活,大侠也认为这是夫妻关系。
)3)符合结婚的实质性条件,即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
3、事实婚姻如何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关于事实婚姻如何离婚,是以时间为界限划分的。
)1) 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性要求。 即符合结婚法定年龄,婚姻法不禁止结婚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这种情况下的事实婚姻怎么离婚? 一般来说,法院先行调解,经调解撤销和好或者诉讼的,应当确认婚姻关系有效,送达调解书或者裁决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经调解或者判决准予离婚。
) 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性条件的,法院未向当事人重新提交补充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这种非婚同居的情况下,怎么离婚? 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也没有离婚一词,男女双方的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即可,单纯解除同居关系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但有时诉讼中涉及男女双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由法院依法审理。
1、重婚的。 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的,为重婚。 1994年2月1日的事实婚姻是法律认可的合法婚姻,既然是合法的,一方与他人登记结婚就应该是重婚。
2、不属于重婚的。 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以后没有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与他人登记结婚的不算重婚。 因为在这个时间段男女双方的关系只是同居关系,既然不是婚姻关系,法律就认定一方与他人登记结婚不是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