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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工伤保险费怎么计取

定额工伤保险费计算方法: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公布的行业费率和行业内费率等级,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计算用人单位的年缴费费率。 如何计算定额工伤保险费,以下由富华法律网络小编详细回答。

一、定额工伤保险费怎么计取

1、定额工伤保险费计算方法: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公布的行业费率及行业内费率等级,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计算用人单位年缴费费率。

2、法律依据: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一至四级工伤职工领取伤残津贴期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费。 扣除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费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五至第十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者第七至第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满终止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五级伤残22个月,六级伤残18个月,七级伤残12个月,八级伤残10个月,九级伤残8个月,十级伤残6个月; 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标准:五级残疾34个月,六级残疾28个月,七级残疾20个月,八级残疾16个月,九级残疾12个月,十级残疾8个月。 依照前款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待遇的工作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含5年)的,距应当享受全额补助金的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补助金减少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享受10%的补助金。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五级~十级工伤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发生多次工伤的,按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金,分别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二、农民工工伤保险费计算公式

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后,应当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 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向单位所属社会保险分中心备案。 同时,应当到定点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救治。 紧急情况下,可先就近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待伤情稳定后及时转院协议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总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作时间20.92天60%保险期间(合同工期总天数30天)月平均预计农民工缴费人数缴费费率1%。 工伤保险费计算的结果四舍五入后保留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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