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刑法 > 刑法常识

工伤认定60天已到该怎么办理呢

事故常常发生在各项建筑工程中,每次事故都有一定的人员伤亡,受害者往往因受到一定的身体损伤而死亡,这给死伤者带来了无限的痛苦和严重的经济损失,工伤赔偿是降低受害者的损失以保障他们的权益,但工伤认定到了60天怎么办详细介绍。

一、工伤认定到了60天该怎么办?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发生后一年内工伤职工未提出工伤认定,相当于放弃权益。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书(由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二)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包括门诊病历、急救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 劳动保障部门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制作《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者亲属。 员工可在《工伤认定书》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

二.工伤认定手续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作人员或者直系亲属视为工伤,用人单位不视为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审查需要调查核实事故伤害,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作人员或者直系亲属和该工作人员所在单位。

1、申请人: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均作为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或可视为工伤确认申请。

2、申请时间: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诊断为职业病、认定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发生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被认定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接受申请单位: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4、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填写工伤认定申请书,并附职工居民身份证; 职工受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提交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劳动关系证明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初诊诊断证明,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以下

(一)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二)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造成事故损失的,或者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造成事故损失的,提交有关事故的证据材料。

(四)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造成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判决或者其他证明。

(五)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失踪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者有关部门证明。

(六)属于上下班途中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情形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证明。 不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提交有关部门证明;

(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突发性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出示医疗机构急救证明。

(八)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损情形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证明。

(九)职工从军,因战、因公负伤,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用人单位到达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公司申请的情况下,受害者家属等必须在1年内申请才能认定。 超过期限的话默认放弃权益,超过60天的话即使公司申请也可以进行工伤认定。

无相关信息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媒体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