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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后伤残鉴定去哪里做呢

伤残鉴定即伤残等级情况的鉴定,在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对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有很大的影响。 对于在交通事故中不幸致残的人来说,交通事故后的伤残鉴定在哪里进行呢? 我们一起理解如下。

一、交通事故后的伤残鉴定在哪里进行

1、交通事故致伤鉴定一般在治疗结束后进行。 治疗终止是指临床医学公认的损伤后病理改变经过临床治疗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 从鉴定机构的经验判断鉴定时间来看,头颅伤害一般在6个月后,其他部位伤害一般在3个月后进行。

2 )当事人建议选择经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这样,鉴定结果得到司法机关的认可。

3 )一般鉴定机构不受理个人委托,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律师事务所申请鉴定委托。 此外,向法院起诉后,双方也可以共同向法院申请鉴定请求。 司法实践中往往单方面请求鉴定后,一方不承认鉴定结果,因此诉至法院后,请求法院鉴定更为妥当。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进行伤残鉴定

进行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员必须携带加盖办案机关印章和办案人员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结束后的CT、片及诊断报告;

3、向治疗医院借阅相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评定受抚养人劳动能力时,还应当携带评定人员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以事故直接损伤或已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止为准,治疗尚未终止,需要为调解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人员需自行验收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截至2005年10月1日,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属法医中心进行,事故当事人据此提起调解或诉讼。 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七条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工作。 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开始市场化,由具备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 由于鉴定机构之间存在竞争,同一病历在不同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可能不同。 这无形中加剧了交通事故当事人赔偿的矛盾。 对于交通事故受害者来说,如果觉得鉴定结果差异太大,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重新鉴定申请有两种方式。 一是在法院诉讼中,可以以鉴定结论为证据,请求法院重新鉴定;二是当事人在诉讼前得到鉴定结论后,认为有问题的,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阅读上述内容后,您应该知道交通事故后的伤残鉴定是在哪里进行的,按照规定一般是到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对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如果对此有疑问,请直接打电话咨询律师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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