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不小心撞死人怎么处理

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交警部门需要进行责任认定划分,才能确认交通事故的责任是什么,知道后续的事故处理步骤是什么。 今天就和富华法律小编一起看看交通事故不小心撞死人怎么处理和相关问题的答案吧。

一、交通事故不小心撞死人怎么处理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应当立即停放。 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受伤人员和财产。 (必须移动的,应当标明位置。 )立即拔下“122”电话报警,等待处理。

2、公安交警部门接报后,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取证调查,恢复交通。

3、经过现场勘查,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警部门可以制作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结论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门立案调查。

4、公安交警部门根据需要,对交通事故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道路状态进行检查或鉴定。

5、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伤员应当及时救治,不得因未及时支付救治费用而延期救治。 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的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责成交通事故责任人

6、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通过勘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现场勘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交通事故的,在扣押发生交通事故的人和车辆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复检、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7、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自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调解。

当事人在申请中对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的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整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日。 人死亡的,自规定的葬礼手续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受伤人员自治疗结束之日起因伤致残的,从留用之日开始; 造成财产损失,是从损失确定之日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在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口头通知时应当填写调解记录。 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前一天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8、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并送交各方,调解书经各方共同签字后生效; 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并提交各方当事人。

9、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在调解中放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

二、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死亡,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人数在三人以上,负有与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金额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事故罪定罪处罚:

(一)醉酒、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无证驾驶机动车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齐全或者安全部件故障的机动车驾驶的;

(四)无号牌或者明知是报废机动车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运行的。

三、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怎么判刑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人民法院根据自首情节减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自首的罪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具体决定减轻处罚、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

1、公民应当遵守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

安全驾驶,避免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冷静处理,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及时报警,等待交警部门处理。

2、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

交通肇事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保险公司一般将交通事故逃逸作为商业保险的免责事由。 因此,交通肇事逃逸不仅加重了刑罚,也使得商业保险理赔困难,得不到赔偿,避免在交通肇事后逃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出事故现场后,隐瞒或者遗弃,造成被害人得不到救助死亡或者重伤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造成损害的后果和具体情节处理。 肇事逃逸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违法行为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可以免除吊销驾驶证的处罚,但其处罚不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看这里,富华法律主编相信你也理解了相关知识的内容。 所以,交通事故发生后,要想顺利处理后续交通事故,就要及时处理责任。 以上是交通事故不小心撞死人怎么处理的内容。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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